证券代码:688601 证券简称:力芯微 公告编号:2022-013
无锡力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账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无锡力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593 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 1,600.00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36.48
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83,680,000.00 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人民币 71,236,470.12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12,443,529.88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容诚验字[2021]230Z0102 号《验资报告》。
2、本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单位:元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总额 583,680,000.00
减:发行相关费用 71,236,470.12
募集资金净额 512,443,529.88
减: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 48,604,191.63
直接投入募投项目资金 36,909,863.84
期末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尚未到期收回金额 310,000,000.00
加: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1,659,652.75
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 118,589,127.16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在各银行专项账户的存储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
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为 2021 年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募集资金开立 4 个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序 银行名称 募集资金专户账户 募集资金余额
号
1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新区支行 322000640013000626683 9,158,595.86
2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新区支行 78080122000311549 51,810,424.50
3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新区支行 510902440310505 52,997,414.42
4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新区支行 8110501013301759154 4,622,692.38
合计 / 118,589,127.16
2、《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根据本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管理。
2021 年 6 月 23 日,公司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所在银行交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无锡新区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新区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新区支行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新区支行签订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三、2021 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
民币 85,514,055.47 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情况。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为保障募投项目顺利执行,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募
集资金项目。2021 年 8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
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 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48,604,191.63 元置 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同意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6,665,565.96 元置换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的部分发行费用,合计使用募集资金人 民币 55,269,757.59 元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 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 投入前述募投项目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容诚专字[2021]230Z2267 号” 《关于无锡力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鉴证报告》。
4、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2021 年 8 月 9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确保不 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保证运营资金需求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用额度 不超过 4 亿元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 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或可转让可提前支取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 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保本型理财及国债逆回购品种等,使 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余额为人民币
310,000,000.00 元。
单位:元
存放银行 产品名称 金额 购买日 到期日 预期收
益率
宁波银行无锡
单位七天通知 20,000,000.00 2021/9/24 随时转让 1.8%
新区支行
宁波银行无锡 1.5%-
新区支行 单位结构性存款 211445 100,000,000.00 2021/9/24 2022/6/22
3.00%
交通银行蕴通财富定期
交行无锡新区 1.89%-
支行 型结构性存款 185 天 60,000,000.00 2021/9/6 2022/3/10
3.2%
(黄金挂钩看跌)
中信银行无锡 共赢智信汇率挂钩人民 1.48%-
新区支行 币结构性存款 05848 期 80,000,000.00 2021/8/26 2022/2/22 3.40%
中信银行无锡 共赢智信汇率挂钩人民 1.48%-
新区支行 币结构性存款 07291 期 50,000,000.00 2021/11/25 2022/2/25 3.45%
合计 310,000,000.00 / / /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未发生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募集 资金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 结论性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情况进行了鉴证,并出具《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容诚专字 [2022]230Z0700 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
力芯微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
方面按照上述《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力芯微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 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 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使用,对募集资金使用行为履行了必要、合理的程序,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
八、上网公告附件
(一)《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无锡力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无锡力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