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01 证券简称:力芯微 公告编号:2022-015
无锡力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 1988 年 8 月,2013 年 12 月 10 日改制为特殊普通
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
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 幢外经贸大厦 901-
22 至 901-26,首席合伙人肖厚发。
2.人员信息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 160 人,共有注册
会计师 1131 人,其中 504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 2020 年度收入总额为 187,578.73 万元,其中审
计业务收入 163,126.32 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 73,610.92 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 274 家上市公司 2020 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
总额 31,843.39 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金融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采矿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无锡力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185 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印发《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责任保险暂行办法》财会(2015)13 号的通知规
定;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累计责任赔偿限额 9 亿元。
近三年未发生因执业行为需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
监督管理措施 1 次、自律监管措施 1 次、纪律处分 0 次。
5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因执业行为受到自律监管措施 1 次;11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 1 次。
10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 1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刘勇,中国注册会计师,2008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7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8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18 年开始为力芯微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铜陵有色、华茂股份、天华超净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 1:桂迎,2011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0 年开始从
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19 年开始为力芯微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建通测绘、雷赛智能、力芯微等 3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 2:黄晓芸,2018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7 年开
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6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18 年开始为力芯微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力芯微 1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谭代明,2006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5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复核过10 余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刘勇、签字注册会计师桂迎、签字注册会计师黄晓芸、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谭代明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 60 万元(含税)。根据公司所处行业、业
务和资产规模、审计机构所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投入工作量及收费标准等因素综合考虑,2022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进行适当调整。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及审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行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做到了勤勉尽责、公允合理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出具的各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审计委员会于 2022 年 4 月 1 日召开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本次聘任会计事务所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公司董事会对本次聘任会计事务所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2 年 4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 2022 年度公司审计机构。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无锡力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