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00 证券简称:皖仪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9
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截至 2024 年 3 月 31 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
份 5,981,226 股,占公司总股本 134,205,560 股的比例为 4.46%,购买的最高
价为 21.56 元/股、最低价为 11.16 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 99,001,940.93
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费用)。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15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回购股份,回购股份在未 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或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 股票的公司债券。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7.45 元/股(含本数),回购资金
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2,5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含)。回购公司
股份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16 日和 2023 年 11 月 2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3-036)和《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 书》(公告编号:2023-038)。
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7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增加回购股份资金总额的议案》,同意公司增加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总额,回购
股份资金总额由“不低于人民币 2,5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含)”
调整为“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公司根据增加后的回购股份资金总额情况及《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2023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2023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相应调整《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的回购股份数量等内容。除上述调整外,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
未发生实质变化。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增加回购股份资金总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4)和《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修订稿)》(公告编号:2023-045)。
二、实施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2023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2023 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 3 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24 年 3 月 31 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
5,981,226股,占公司总股本134,205,560股的比例为4.46%,购买的最高价为21.56元/股、最低价为 11.16 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 99,001,940.93 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费用)。
上述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2023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2023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