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00 证券简称:皖仪科技 公告编号:2024-053
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2023/11/16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首次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18 个月内
预计回购金额 5,500 万元~10,500 万元
□减少注册资本
回购用途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累计已回购股数 598.1226 万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4.44%
累计已回购金额 9,900.194093 万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 11.16 元/股~21.56 元/股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15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回购股份,回购股份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或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7.45 元/股(含本数),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2,5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含)。回购公司股份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16日和2023年11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6)和《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38)。
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7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增加回购股份资金总额的议案》,同意公司增加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总额,回购股份资金总额由“不低于人民币 2,5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含)”调整为“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公司根据增加后的回购股份资金总额情况及《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2023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2023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相应调整《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的回购股份数量等内容。除上述调整外,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未发生实
质变化。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增加回购股份资金总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4)和《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修订稿)》(公告编号:2023-045)。
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对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进行了调整,由不超过人民币 27.45 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27.26 元/股。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的《关于权益分派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暨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33)。
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14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增加回购股份资金总额和延长回购期限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回购股份资金总额由“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调整为“不低于人民币 5,5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10,500 万元(含)”;将回购期限延
长 6 个月,延长至 2025 年 5 月 14 日止,即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 2023 年 11 月
15 日至 2025 年 5 月 14 日。除上述增加回购股份资金总额、延长回购期限外,本
次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未发生变化。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15 日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增加回购股份资金总额和延长回购期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2)。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 3 个交易日内
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24 年 11 月 30 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
5,981,226 股,占公司总股本 134,708,490 股的比例为 4.44%,购买的最高价为
21.56 元/股、最低价为 11.16 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 99,001,940.93 元(不含
印花税、交易佣金等费用)。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