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00 证券简称:皖仪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7
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
属期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
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432,930 股
归属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方案及履行的程序
1、本次股权激励计划主要内容
(1)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授予数量: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266.68 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
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13,334.00 万股的 2.00%,其中首次授予 213.38 万股,约占本
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总股本 13,334.00 万股的 1.60%,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 80.01%;预留 53.30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总股本 13,334.00万股的 0.40%,预留部分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 19.99%。
(3)授予价格:5.62 元/股(调整后),即满足授予条件和归属条件后,激励对象可以每股5.62元的价格购买公司向激励对象增发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4)激励人数:首次授予 151 人,预留授予 83 人。
(5)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具体如下: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归属权益数量占授予权
益总量的比例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13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第一个归属期 日至首次授予之日起 25 个月内的最后一 30%
个交易日止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25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第二个归属期 日至首次授予之日起 37 个月内的最后一 30%
个交易日止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37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第三个归属期 日至首次授予之日起 49 个月内的最后一 40%
个交易日止
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具体如下: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归属权益数量占授
予权益总量的比例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自预留授予之日起 13 个月后的首个交
第一个归属期 易日起至预留授予之日起 25 个月内的 30%
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自预留授予之日起25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第二个归属期 日起至预留授予之日起37个月内的最后 30%
一个交易日止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自预留授予之日起37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第三个归属期 日起至预留授予之日起49个月内的最后 40%
一个交易日止
(6)任职期限和业绩考核要求
①激励对象满足各归属期任职期限要求
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须满足 12 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②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首次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考核年度为 2021-2023 年三个会计年度,分年度进行业绩考核并归属,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的归属条件。首次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 对应考 业绩考核目标
核年度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1)以 2020 年扣非后净利润为基数,2021 年扣非
第一个归属期 2021 后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20.00%;
(2)以 2020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1 年营业收入
增长率不低于 20.00%。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1)以 2020 年扣非后净利润为基数,2022 年扣非
第二个归属期 2022 后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44.00%;
(2)以 2020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2 年营业收入
增长率不低于 44.00%。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1)以 2020 年扣非后净利润为基数,2023 年扣非
第三个归属期 2023 后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73.00%。
(2)以 2020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3 年营业收入
增长率不低于 73.00%。
注:上述“营业收入”指标计算以经审计的上市公司营业收入;“扣非后净利润”指标计算以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并剔除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及其他股权激励计划实施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预留授予部分考核年度为 2022-2024 年三个会计年度,分年度进行业绩考核并归属,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的归属条件。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公司层面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 对应考 业绩考核目标
核年度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1)以 2020 年扣非后净利润为基数,2022 年扣非
第一个归属期 2022 后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44.00%;
(2)以 2020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2 年营业收入
增长率不低于 44.00%。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1)以 2020 年扣非后净利润为基数,2023 年扣非
第二个归属期 2023 后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73.00%;
(2)以 2020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3 年营业收入
增长率不低于 73.00%。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1)以 2020 年扣非后净利润为基数,2024 年扣非
第三个归属期 2024 后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107.00%;
(2)以 2020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4 年营业收入
增长率不低于 107.00%。
注:上述“营业收入”指标计算以经审计的上市公司营业收入;“扣非后净利润”指标计算以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并剔除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及其他股权激励计划实施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若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则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
属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归属或递延至下期归属,并作废失效。
③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所有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优秀、合格、待改进(激励对象考核期内离职的当年个人绩效考核视为待改进)三个档次,届时根据以下考核评级表中对应的个人层面归属比例确定激励对象的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
考核结果 优秀 合格 待改进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100% 50% 0%
若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数量×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所有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以后年度。
2、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1 年 2 月 26 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上述相关事项公司已于 2021 年 2 月 2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进行了披露。
(2)2021 年 2 月 27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
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9),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竺长安先生作为征集人就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