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千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 ” 、“本公司 ” 或 “皖仪科技 ”)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千 2021 年 11 月 22 日召开, 本次会议审议了《关于
选举刘长宽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 《关千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 ”
(以下简称 《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 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皖仪科技 《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 有关规定, 本人作为皖仪科技的独立董事 ,基千我们的独立判断,现就上述议案 所涉及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选举刘长宽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l.经审阅独立董事候选人刘长宽先生的个人简历,并对其工作经历进行了解, 本次独立董事候选人教育背景、任职经历、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符合拟担任职务的任职要求, 未发现拟选举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刘长宽先生有 《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 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 尚未解除的情况。刘长宽先生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本次补选独立董事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本次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审议 、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我们同意刘长宽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同意将本事
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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