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98 证券简称:金博股份 公告编号:2023-006
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期限届满暨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博股份”)于2022年9月15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的股份拟用于实施员工持股或者股权激励计划,回购价格不超过400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6个月内。具体内容分别详见公司于2022 年9月16 日和9月 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金博股份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11)和《金博股份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2-120)。
截至2023年3月14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实施完成暨回购期限届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情况公告如下:
二、回购实施情况
(一)2022年10月11日,公司首次实施本次回购股份,并于2022年10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金博股份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24)。
(二)截止2023年3月14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448,706股,占公司总股本94,074,067股的比例为0.477%,其中回购成交的最高价格为278.01元/股,最低价格为188.24元/股,使用资金总额11,012.9464万元(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三)公司本次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回购价格、使用资金总额符合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
(四)本次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均为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回购后公司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三、回购实施期间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2022年9月16日,公司首次披露了本次回购股份事项,详见公司《金博股份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11)。截至本公告披露前,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此期间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四、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公司本次累计回购股份448,706股,回购股份将用于实施员工持股或者股权激励计划。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完成之后36个月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调整,则本回购方案按调整后的政策实行。上述回购股份存放于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期间,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配股、质押等权利。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使用回购股份,并及时履行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