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98 证券简称:金博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3
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主要内容如下:
● 回购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1,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2,000 万元
(含);
● 回购股份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 回购股份用途:将用于依法注销减少注册资本;
● 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35 元/股(含),该价格不高于公司董事会通
过回购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
● 回购股份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 回购股份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1 个月内;
●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经问询,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未来 3 个月、未来6 个月均暂不存在减持公司股票的计划。相关人员承诺未来若拟实施股票减持计划,将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回购可能存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进而导致本次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二)若公司在实施回购股份期间,受外部环境变化、临时经营需要等因素影响,致使本次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筹措到位,可能存在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者部分实施的风险;
(三)因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可能存在根据规则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四)本次回购股份用于注销,本次回购方案需征询债权人同意,存在债权人不同意而要求提前清偿债务或要求公司提供相应担保的风险。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一)2024 年 7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预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7 月 1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金博股份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36)及《金博股份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公告编号:2024-037)。
(二)本次回购股份方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情况
根据《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五条之规定,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
已于 2024 年 8 月 6 日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回购股份方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金博股份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42)。
(三)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已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回购股份方案后依法通
知债权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金博股份关于回购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4)。
上述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时间及程序等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
二、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
本次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2024/7/19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待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 个月
方案日期及提议人 2024/7/18
预计回购金额 1,000 万元~2,000 万元
回购资金来源 自有资金
回购价格上限 35 元/股
√减少注册资本
回购用途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回购股份方式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股份数量 28.5714 万股~57.1428 万股(依照回购价格上限测算)
回购股份占总股本比例 0.14%~0.28%
回购证券账户名称 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回购证券账户号码 B884911799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价值的认可,为维护公司价值和广大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促进公司稳定、健康、可持续发展。综合考虑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以及未来盈利能力和发展前景,公司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回购股份将用于减少注册资本并依法注销。
(二)回购股份的种类
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四)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1 个月内。回购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如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方案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上限,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终止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股东大会决议终止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3、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
1、回购股份的用途:将用于减少注册资本并依法注销。
2、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2,000 万元
(含)。
3、回购股份数量及比例: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 2,000 万元,回购价
格上限 35 元/股进行测算,回购数量约为 57.1428 万股,回购股份比例约占公司总
股本的 0.28%;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 1,000 万元,回购价格上限 35 元/股
进行测算,回购数量约为 28.5714 万股,回购比例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0.14%。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六)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35 元/股(含),该价格不高于公司董事会
通过回购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
如公司在回购期限内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现金分红、派送股票红利、 配股、股票拆细或缩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 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价格上限进行相应调整。
(七)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八)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前 回购后 回购后
(按回购下限计算) (按回购上限计算)
股份类别
股份数量 比例(%) 股份数量 比例 股份数量 比例
(股) (股) (%) (股) (%)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0 0.00 0 0.00 0 0.00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204,783,702 100.00 204,497,988 100.00 204,212,274 100.00
股份总数 204,783,702 100.00 204,497,988 100.00 204,212,274 100.00
注:以上测算数据仅供参考,具体回购股份数量及公司股权结构实际变动情况以后续实
施情况为准。
(九)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研发、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 力、未来发展及维持上市地位等可能产生的影响的分析
截至 2024 年 3 月 31 日,公司总资产 69.49 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
产 59.53 亿元,流动资产 29.24 亿元,按照本次回购资金上限 2,000 万元测算,分
别占上述财务数据的 0.29%、0.34%、0.68%,本次股份回购方案对公司日常经营 影响较小。
截至 2024 年 3 月 31 日,公司资产负债率为 14.25%,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
于公司自有资金,对公司偿债能力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根据公司目前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债务履行能力及未来发展规划,公司 认为本次回购所用资金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财务状况、研发、债务履行能力
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的变更,股权分布情况仍然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影响公司上市地位。
(十)上市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在董事会做出回购股份决议前 6 个月内是否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是否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的说明,以及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经公司自查,除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27 日为部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办理完
成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归属登记外,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 6 个月内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形,与本次回购方案不存在利益冲突,不存在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的情形。截至目前,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回购期间暂不存在增持计划,减持计划相关内容请见本报告书“(十一)”部分内容。
(十一)上市公司向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持股 5%
以上的股东问询未来 3 个月、未来 6 个月是否存在减持计划的具体情况
2024 年 7 月 18 日,公司向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
东发出问询函,问询其未来 3 个月、未来 6 个月是否存在减持计划。经问询,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东、董监高在未来 3 个月、未来6 个月均暂不存在减持公司股票的计划。相关人员承诺未来若拟实施股票减持计划,将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二)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者转让的相关安排
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减少注册资本。本次回购股份完成后,公司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