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98 证券简称:金博股份 公告编号:2021-070
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授予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4 日召开了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将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由 40 元/股调整为 39.75 元/股。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0 年 8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0 年 8 月 12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披露了《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15),独立董事陈一鸣先生作为征集人就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0 年 8 月 12 日至 2020 年 8 月 21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
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激励
对 象 有 关 的 任 何 异 议 。 公 示 期 满 , 公 司 于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http://www.sse.com.cn)披露了《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公告编号:2020-018)。
4、2020 年 8 月 27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
了《关于<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时,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与激励对象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 6 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
行股票交易的情形,并于 2020 年 8 月 2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披露了《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0-020)。
5、2020 年 8 月 27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
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 2020 年
8 月 27 日为授予日,以 40.00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 49 名激励对象授予 50.00 万股
限制性股票。并于2020年8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了《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2)。
6、2021 年 8 月 24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
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将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由 40 元/股调整为
39.75 元/股以及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调整事由及调整结果
1、调整事由
根据公司本激励计划,若在激励计划公告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前,公司有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27 日召开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0 年度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
施公告(公告编号:2020-024)确定以 2020 年 9 月 11 日为股权登记日,向截至当
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25 元(含税)。
2、调整结果
根据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结合前述调整事由,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按如下调整: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大于 1。
按照上述公式,本次激励计划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39.75 元/股(=40 元/股-0.25 元/股)。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调整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实质影响。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对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及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调整事由充分,调整程序合法,调整方法恰当,调整结果准确,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董事会关于本次授予价格调整的议案。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对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调整事项进行了核查,认为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对本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进行调整的理由恰当、充分,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由原 40 元/股调整为 39.75 元/股。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认为: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事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8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