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97 证券简称:煜邦电力 公告编号:2022-055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调整至其他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煜邦电力”)于 2022年 11 月 2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调整至其他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使用募集资金对“营销及服务网络建设项目”投入,并将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用于建设“年产 360 万台电网智能装备建设项目”。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354 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4,411.83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5.88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5,941.56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3,181.94 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2,759.62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1年 6 月 11 日对公司募集资金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XYZH/2021BJAA80187 号验资报告。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公司、负责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
根据《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以及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根据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调整后
的各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情况及相关信息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0 日披露
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7)。
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公司募投项目进展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调整前拟投入 调整后拟投入 累计投入募
号 募集资金金额 募集资金金额 集资金金额
1 年产 360 万台电网智能装 37,877.77 23,913.40 12,759.62 11,544.38
备建设项目
2 研发体系升级建设项目 8,032.46 8,032.46 5,000.00 4,192.14
3 营销及服务网络建设项目 7,405.50 7,405.50 5,000.00 433.53
合计 53,315.73 39,351.36 22,759.62 16,170.05
三、本次拟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募集资金调整至其他募投项目的情况
(一)本次拟终止的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募投项目之“营销及服务网络建设项目”由公司负责实施,原计划投资7,405.50 万元,其中拟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为 5,000.00 万元,通过升级现有办事处、并组建新疆子公司等措施,完善市场需求获取、技术支持、售后服务等营销职能,提升本地化服务能力,加大对网省市场的开拓力度,从而不断提升公司的品牌和市场影响力。
截止 2022 年 9 月 30 日,“营销及服务网络建设项目”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
433.53 万元,剩余募集资金 4,566.47 万元(不含利息收入和手续费)。
(二)将终止后募投项目募集资金调整至其他募投项目的情况
“营销及服务网络建设项目”终止后,该项目的剩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项目专户资金余额为准)将用于“年产 360 万台电网智能
装备建设项目”。
四、本次拟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募集资金调整至其他募投项目的原因
(一)本次拟终止的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原因
“营销及服务网络建设项目”拟在公司原有营销网络的基础上,在新疆、广州、武汉设置子公司,以覆盖子公司所在区域的销售业务。同时,计划升级改造公司在济南、南京、呼和浩特、南昌、重庆、太原、长春、石家庄、成都地区的办事处,进一步完善公司在全国范围内的营销布局。
“营销及服务网络建设项目”的投资计划,系公司于 2020 年结合当时市场环境、行业发展趋势及公司实际情况等因素制定。但是,受全国各地疫情多次反复的影响,“营销及服务网络建设项目”在多个地区的建设面临多重困难、进展缓慢,原规划的新疆子公司迟迟不能顺利组建。公司基于当前情况,认为未来该项目可能存在建设周期继续延长、成本代价逐步增加等不利因素。
同时,公司总部、广州与武汉子公司以及各地办事处已初步满足公司当前的市场营销需求。广州子公司负责对南方电网的销售推广和服务;武汉子公司负责配合公司总部智能巡检及信息化业务的研发、实施及销售。公司充实了两地子公司的人员配置,改善了办公环境,购置了开展业务所需设备。目前,广州子公司、武汉子公司已经能够利用区位优势,面向公司主要客户积极开拓业务。
鉴于公司该次融资募集资金未全额募足,同时尚有其他能够直接产生经济效益的募投项目亟需募集资金投入,根据轻重缓急原则,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优化资金和资源配置,公司拟终止“营销及服务网络建设项目”,并将该项目的剩余募集资金投入正处于建设中的“年产 360 万台电网智能装备建设项目”。未来公司将根据客户需求、市场环境,以自有资金继续加强广州子公司、武汉子公司建设以及其他地区办事处的升级改造,完善公司营销体系,提升本地化服务能力,加大对网省市场的开拓力度,不断提升品牌和市场影响力。
(二)终止后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将调整至其他募投项目的原因
“年产 360 万台电网智能装备建设项目”计划投资 37,877.77 万元,其中原
计划拟投入募集资金 23,913.40 万元。由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低于相关项目原预计使用募集资金规模,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将该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调整为 12,759.62 万
元。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该项目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 11,544.38 万元,剩余
募集资金 1,215.24 万元,投入进度为 90.48%。该项目二期工程目前正处于建设中,基建部分仍需持续投入,存在较大的资金缺口。
受益于电网投资持续大幅增长,且智能电能表及终端设备正处于轮换周期中,智能电力产品招标量和招标额呈现大幅增长趋势。“年产 360 万台电网智能装备建设项目”的实施能够提高公司智能电力产品的技术工艺和质量水平,提升公司产品综合竞争力,实现现有业务的扩张,满足不断增长的市场需求。目前,该项目正按计划如期开展,公司将拟用于“营销及服务网络建设项目”的剩余募集资金调整至该项目,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五、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终止募投项目“营销及服务网络建设项目”是公司结合当前市场环境及公司整体经营发展布局等客观情况审慎做出的合理决定,是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优化资金和资源配置进行的相应调整。
本次将拟用于“营销及服务网络建设项目”的剩余募集资金调整至“年产 360万台电网智能装备建设项目”中,有利于加快“年产 360 万台电网智能装备建设项目”建设进度,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符合公司发展战略的需要,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将加强对相关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的监督,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
六、相关审批程序和意见
(一)相关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2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
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调整至其他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使用募集资金对“营销及服务网络建设项目”投入,并将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用于建设“年产 360 万台电网智能装备建设项目”。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调整至其他募投项目,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和募集资金等实际情况,经过审慎研究后进行的合理调整,符合公司发展的实际情况,决策和审议程序合规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调整至其他募投项目,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经营发展规划,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调整事项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因此,全体监事同意该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煜邦电力本次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调整至其他募投项目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尚待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上述事项系根据公司的客观需要做出,有利于公司合理利用募集资金,有效防范投资风险,提升公司整体营运能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最大程度发挥募集资金效能,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调整至其他募投项目的事项无异议。
七、上网公告附件
(一)《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调整至其他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