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97 证券简称:煜邦电力 公告编号:2021-007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19 日分
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首次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结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对本次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进行调整。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354 号〕核准,并经上海证 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4,411.83 万股,
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 5.88 元,合计募集资金为人民币 25,941.56 万元,扣除各
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3,181.94 万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2,759.62 万元。本次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业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于 2021 年 6 月 11 日进行了审验,出具了 XYZH/2021BJAA80187
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管理,并已按照相关规定与保荐机 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调整情况
由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22,759.62 万元低于《北京
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
拟对募投项目进行投资的金额 39,351.36 万元,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并结合各 募投项目的情况,公司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具体调整分 配如下:
单位:万元
序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调整前拟投入 调整后拟投入
号 募集资金金额 募集资金金额
1 年产 360 万台电网智能装备建设 37,877.77 23,913.40 12,759.62
项目
2 研发体系升级建设项目 8,032.46 8,032.46 5,000.00
3 营销及服务网络建设项目 7,405.50 7,405.50 5,000.00
合计 53,315.73 39,351.36 22,759.62
三、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是基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小于原预计募集资金金额以及为保证募投项目顺利实施做出的调整,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不能满足上述募投项目资金需求的,将由公司通过自筹方式解决。本次调整不会对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造成实质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
四、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19 日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
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首次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结合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对本次募投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上述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基于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情况,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中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调整是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结合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进行的,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中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事项。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煜邦电力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上述事项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亦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事项无异议。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一)《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