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90 证券简称:新致软件 公告编号:2023-009
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比例超过 1%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为股东履行此前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及因公司股本增加导致股东持股比例被动稀释,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自公司股东旺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旺道有限”)及其一致行动人OasisCove Investments Limited(以下简称“OCIL”)、Acmecity Limited(以下简称“AL”)、Central Era Limited(以下简称“CEL”)的减持股份计划公告日至本公告日期间,公司2021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股票上市,新增股本2,094,800股,公司总股本增加至238,723,764股。前述股东在本次减持前合计持有公司股票27,513,148股,自2022年11月25日至2023年2月24日,累计减持股份2,360,000股,占公司增加后的总股本的0.9886%。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从11.6271%减少至10.5365%。
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24 日收到
公司股东旺道有限、OCIL、AL、CEL 出具的《股份减持情况告知函》,现将其有关权益变动情况告知如下:
一、 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
信息披露义务 名称 旺道有限公司
人基本信息 注册地址 香港湾仔骆克道 3 号 19 楼
权益变动时间 2022 年 11 月 25 日-2023 年 2 月 24 日
股东 变动 股份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变动方式
名称 日期 种类 (股) (%)
2022年11
权益变 人民
旺道 月 25 日
动明细 集中竞价 币普 2,360,000 0.9886
有限 -2023年2
通股
月 24 日
合计 2,360,000 0.9886
备注:
1.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者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者限制转让的情况。
2.本次变动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情形及其相关承诺。
3.2022 年 12 月 22 日,公司 2021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股
票上市,新增股本 2,094,800 股,公司总股本增加至 238,723,764 股。因公司股本增加导致股东旺道有限、OCIL、AL、CEL 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0.1020%。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拥有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情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情况
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 占总股本
股数(股) 股数(股)
比例 比例
合计持有股
9,165,676 3.8734% 6,805,676 2.8509%
份
旺道有限
其中:无限
9,165,676 3.8734% 6,805,676 2.8509%
售条件股份
合计持有股
OCIL 6,115,824 2.5846% 6,115,824 2.5619%
份
其中:无限
6,115,824 2.5846% 6,115,824 2.5619%
售条件股份
合计持有股
6,115,824 2.5846% 6,115,824 2.5619%
份
AL 其中:无限
6,115,824 2.5846% 6,115,824 2.5619%
售条件股份
合计持有股
6,115,824 2.5846% 6,115,824 2.5619%
份
CEL 其中:无限
6,115,824 2.5846% 6,115,824 2.5619%
售条件股份
合计 27,513,148 11.6271% 25,153,148 10.5365%
备注:
1.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的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限制转让的情况。
2. 本次权益变动包含被动稀释,本次权益变动前持股比例按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归属前公司股份总数计算;本次权益变动后持股比例按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归属后公司股份总数计算。
三、其他相关事项说明
1. 本次权益变动为股东履行此前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及因公司股本增加导致股东持股比例被动稀释,不触及要约收购、不涉及资金来源。
2. 本次权益变动为合计持股 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减持,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减持时间区间已届满,详见公
司于 2023 年 2 月 28 日披露的《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股东集中竞价减持
股份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3-008)。
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2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