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86 证券简称:江航装备 公告编号:2022-033
合肥江航飞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合肥江航飞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26 日
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合肥江航飞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修订原因
2022 年 9 月 16 日,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半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403,744,467 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 0.4 股,共计转增
161,497,787 股。该权益分派已于 2022 年 10 月 13 日实施完成,公司注册资本
由 403,744,467 元变更为 565,242,254 元,公司股份总数由 403,74.45 万股变更
为 565,24.23 万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经营发展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合肥江航飞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有关条款进行适应性调整。
二、《公司章程》本次修订前后对照情况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1 第 六 条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第 六 条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403,744,467 元。 565,242,254 元。
2 第二十条 公司的股份总数为:403,74.45 第二十条 公司的股份总数为:565,24.23
万股。均为普通股。 万股。均为普通股。
3 第八十三条 董事候选人及监事候选人 第八十三条 董事候选人及监事候选人
(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名单以提 (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名单以提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案方式提请股东大会表决。 案方式提请股东大会表决。
(一) 非独立董事提名方式和程序为: (一) 非独立董事提名方式和程序为:
在本章程规定的人数范围内,按 在本章程规定的人数范围内,按
照拟选任的人数,经董事会提名 照拟选任的人数,经董事会提名
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后,董事会、 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后,董事会、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3%以上有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3%以上有
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可以提名董 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可以提名董
事会候选人,并经股东大会选举 事会候选人,并经股东大会选举
产生。提名人应在提名前征得被 产生。提名人应在提名前征得被
提名人同意,并提供候选人的详 提名人同意,并提供候选人的详
细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教育背 细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教育背
景、工作经历、兼职等个人情况; 景、工作经历、兼职等个人情况;
与本公司或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 与本公司或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
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持有本公司股份数量;是否具有 持有本公司股份数量;是否具有
《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 《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
的情形或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 的情形或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
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等。候选人应在股东大会通知公 等。候选人应在股东大会通知公
告前作出书面承诺,同意接受提 告前作出书面承诺,同意接受提
名,承诺披露的董事候选人的资 名,承诺披露的董事候选人的资
料真实、准确、完整,并保证当选 料真实、准确、完整,并保证当选
后切实履行董事职责。 后切实履行董事职责。
(二) 独立董事提名方式和程序为: (二) 独立董事提名方式和程序为:
在本章程规定的人数范围内,按 在本章程规定的人数范围内,按
照拟选任的人数,公司董事会、监 照拟选任的人数,公司董事会、监
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表决权股 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 1%以上的股东有权提名 份总数 1%以上的股东有权提名
独立董事候选人,并经股东大会 独立董事候选人,并经股东大会
选举产生。提名人应在提名前征 选举产生。提名人应在提名前征
得被提名人同意,提名人应当充 得被提名人同意,提名人应当充
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 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
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 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
情况,并对其担任独立董事的资 情况,并对其担任独立董事的资
格和独立性发表意见,被提名人 格和独立性发表意见,被提名人
应当就其本人与公司之间不存在 应当就其本人与公司之间不存在
任何影响其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 任何影响其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
发表公开声明。在选举独立董事 发表公开声明。在选举独立董事
的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司董事会 的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司董事会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应当按照规定公布上述内容。在 应当按照规定公布上述内容。在
选举独立董事的股东大会召开 选举独立董事的股东大会召开
前,公司应将所有被提名人的有 前,公司应将所有被提名人的有
关材料同时报送中国证监会、公 关材料同时报送中国证监会、公
司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 司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
公司股票挂牌交易的证券交易 公司股票挂牌交易的证券交易
所。公司董事会对被提名人的有 所。公司董事会对被提名人的有
关情况有异议的,应同时报送董 关情况有异议的,应同时报送董
事会的书面意见。对中国证监会、 事会的书面意见。对中国证监会、
证券交易所持有异议的被提名 证券交易所持有异议的被提名
人,可作为公司董事候选人,但不 人,可作为公司董事候选人,但不
作为独立董事候选人。在召开股 作为独立董事候选人。在召开股
东大会选举独立董事时,公司董 东大会选举独立董事时,公司董
事会应对独立董事候选人是否被 事会应对独立董事候选人是否被
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提出异 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提出异
议的情况进行说明。 议的情况进行说明。
(三) 监事(非职工代表监事)提名方式 (三) 监事(非职工代表监事)提名方式
和程序为: 和程序为:
监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已 监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已
发行股份百分之三以上的股东可 发行股份百分之三以上的股东可
以提名监事候选人(非由职工代 以提名监事候选人(非由职工代
表担任的监事),提名人应在提名 表担任的监事),提名人应在提名
前征得被提名人同意,并提供候 前征得被提名人同意,并提供候
选人的详细资料,包括但不限于: 选人的详细资料,包括但不限于:
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兼职等个人 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兼职等个人
情况;与本公司或本公司的控股 情况;与本公司或本公司的控股
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关联 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关联
关系;持有本公司股份数量;是否 关系;持有本公司股份数量;是否
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监 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监
事的情形或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 事的情形或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
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等。候选人应在股东大会通知公 等。候选人应在股东大会通知公
告前作出书面承诺,同意接受提 告前作出书面承诺,同意接受提
名,承诺披露的监事候选人的资 名,承诺披露的监事候选人的资
料真实、完整,并保证当选后切实 料真实、完整,并保证当选后切实
履行监事职责。 履行监事职责。
(四) 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通过职 (四) 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通过职
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其他形 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其他形
式民主选举产生。 式民主选举产生。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五) 每位董事、监事候选人应当以单 (五) 每位董事、监事候选人应当以单
项提案提出。 项提案提出。
股东大会就选举董事、监事进行表决时, 当公司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
根据本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决 益的公司股份达到 30%及以上时,股东
议,可以实行累积投票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