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伟思医疗: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4-11-12


 证券代码:688580        证券简称:伟思医疗        公告编号:2024-060
          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
会议于 2024 年 11 月 11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
知已于 2024 年 11 月 11 日以口头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
免本次董事会会议的提前通知时限,召集人已在董事会会议上就豁免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时限的相关情况作出说明。

  经与会董事一致推举,本次会议由王志愚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董事 7 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 7 人,部分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成员已经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选举王志愚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董事长、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监事会主席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1)。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成员已经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各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选举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召集人)如下:

  1、战略委员会:王志愚先生、吴家璐先生、许金国先生,其中王志愚先生为主任委员(召集人);

  2、审计委员会:蔡卫华先生、许金国先生、肖俊方先生,其中蔡卫华先生为主任委员(召集人);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吴家璐先生、陈莉莉先生、蔡卫华先生,其吴家璐先生为主任委员(召集人);

  4、提名委员会:肖俊方先生、王志愚先生、吴家璐先生,其中肖俊方先生为主任委员(召集人)。

  以上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董事长、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监事会主席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1)。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王志愚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董事长、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监事会主席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1)。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钟益群女士、陈莉莉女士、张辉先生、仇凯先生、韩传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同意聘任陈莉莉女士担任公司财务总监、童奕虹女士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其中童奕虹女士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科创板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并已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资格备案,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董事长、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监事会主席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1)。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沈亚鹏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开展日常工作,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沈亚鹏先生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科创板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董事长、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监事会主席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1)。
  特此公告。

                                  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