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79 证券简称:山大地纬 公告编号:2023-049
山大地纬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涉及诉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诉前财产保全阶段。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申请人。
申请保全金额:9,950 万元
对上市公司影响: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案件尚未被法院立案受理,处
于诉前财产保全阶段。上述财产保全未涉及公司开展业务所必须的经营
性资产,不影响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公司将依法主张自身合法权益,采
取相关法律措施,切实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
一、本次涉及诉讼的基本情况
山大地纬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送达的关于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起诉的《民事裁定书》[(2023)鲁 0114 财保 1107 号]等相关材料。公司未收到《应诉通知书》等材料,目前该案件处于诉前财产保全阶段,尚未被法院立案受理。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法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二、涉及诉讼的基本情况
(一)诉讼当事人
原告: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被告:山大地纬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二)原告提出的事实与理由
原被告于 2018 年 9 月,2019 年分别签订章丘软件研发生产基地项目一期及
部分生产辅助用房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以下简称“《合同》”)。原告以其主张的施工工程总造价为依据,起诉被告尚欠其工程款。
(三)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支付原告工程款 99,500,319.85 元及利息(以 99,500,319.85 元为
基数,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自被告应付之日起计算至实际支付之日止);
2、请求依法确认原告对其承建的山大地纬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章丘软件研发生产基地项目工程折价或拍卖的价款在被告欠付工程款范围内享有建设工程优先受偿权;
3、判令本案诉讼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等实现债权的费用由被告承担。
(四)裁定情况
根据原告提出的财产保全申请,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法院作出的《民事裁定书》[(2023)鲁 0114 财保 1107 号]裁定如下:
冻结被申请人山大地纬软件股份有限公司银行存款 99,500,000 元(期限为一年)或查封同等价值的其他财产。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冻结公司银行账户内的存款人民币 9,950 万元。
三、其他说明
公司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积极履行了相关义务。施工工程总造价需按照《合同》约定“竣工结算审计完成后”方可确定。目前,审计机构正在进行竣工结算审计工作,审计工作还未完成。
原告主张金额仅为原告提起诉讼主张的请求和金额,不代表《合同》金额、施工工程总造价及法院审理结果。公司将依法主张自身合法权益,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
四、本次涉及诉讼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案件尚未被法院立案受理,处于诉前财产保全阶段。上述财产保全未涉及公司开展业务所必须的经营性资产,不影响公司日常生产经
营,公司将依法主张自身合法权益,采取相关法律措施,切实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将及时对上述案件的进展情况进行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大地纬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12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