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79 证券简称:山大地纬 公告编号:2022-007
山大地纬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涉及诉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法院已受理,一审尚未开庭。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公司为被告二;被告一为中国建筑一局(集
团)有限公司。
涉案金额:原告诉请被告一支付工程款等金额共计约 2,138.64 万元,诉
请被告二在欠付工程款范围内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责任。
公司于 2018 年与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本案被告一)签订了
章丘软件研发生产基地项目一期工程总包合同,公司按照合同约定按时
支付了相关款项。被告一与原告签订《临建板房供货安装合同》等,原
告就相应的工程款项对被告一提起了诉讼。同时将公司作为第二被告,
要求在欠付工程款范围内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责任。
被告一已就该事项对公司出具情况说明:被告一与原告的相关经济纠纷
与本上市公司没有任何关系。
对上市公司影响:该诉讼案件不影响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公司已聘请专
业律师团队应诉。本次诉讼尚未开庭审理,最终的判决结果尚不确定。
本公司将根据案件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山大地纬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11 日收到
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送达的关于济南景平商贸有限公司
起诉的《民事起诉状》《民事裁定书》[(2022)鲁 0114 民初 1562 号]等相关材料。截至本公告日,该案件尚未开庭审理。
二、诉讼案件的基本情况
(一)诉讼当事人
原告:济南景平商贸有限公司
被告一: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被告二:山大地纬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二)事实与理由
公司与被告一于 2018 年 8 月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以下简称“总包
合同”),将章丘软件研发生产基地项目一期工程发包给被告一。
原告于 2022 年 1 月 18 日提交法院的《民事起诉状》中载明:被告一与原告
签订了《临建板房供货安装合同》等,该工程已投入使用,但被告一仅支付部分工程款项。原告为维护自身权益,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三)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一赔偿原告工程款等共计约 2,138.64 万元;
2.判令公司在欠付工程款范围内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3.本案诉讼费、保全费、保全保险费由被告承担。
(四)诉讼保全情况
2022 年 3 月 11 日,公司收到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法院做出的《民事裁定书》
[(2022)鲁 0114 民初 1562 号]。原告请求冻结被告一、被告二银行存款 2170
万元或查封同等价值的其他财产,并提供担保。
法院裁定如下:冻结被告一、被告二银行存款 2,170 万元或查封同等价值的其他财产。
截止目前,已冻结被告一银行存款 2,170 万元。
三、本次诉讼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1.截至本公告发出日,本公司未有因本案冻结存款的情形。目前本案尚未开庭审理,公司为连带责任,具体影响情况以法院最终判决为准。
2.基于公司与被告一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付款义务,未发生逾期支付工程款的情况及其他纠纷。
3.公司与原告不存在业务往来,除本次诉讼未有其它纠纷发生。截止目前,原告的起诉材料中亦无证据显示本案件与本公司有直接关系。
4.被告一已就该事项对公司出具情况说明,其与原告的相关经济纠纷与本上市公司没有任何关系。
5.公司董事会将密切关注事项进展,积极应诉,依法主张自身合法权益,采取相关法律措施,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将及时对上述案件的进展情况进行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大地纬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3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