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78 证券简称:艾力斯 公告编号:2022-026
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董事会对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的金额及到账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0 年 10 月 12 日签发的证监许可
[2020]2559 号文《关于同意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公司在境内首次公开发行 90,000,000 股人民币普通股 A 股股票,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2.73 元,股款以人民币缴足,计人民币 2,045,700,000.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律师费、审计验资费、信息披露费以及其他发行手续费共计人民币 113,150,354.39 元(不含增值税),净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
1,932,549,645.61 元(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上述资金于 2020 年 11 月 25 日到
位,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出具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20)第 1031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本报告期内使用金额及期末余额情况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人民币 778,780,977.28 元。本
公司本报告期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159,264,619.51 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614,698,043.37 元,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人民币483,000,000.00 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人民币 706,851,556.63 元;与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止募集资金余额的差异人民币 71,929,420.65 元为收到的银行利息和
扣除手续费的净额。明细见下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总额 2,045,700,000.00
减:已支付的发行有关费用 (113,150,400.00)
减:募集资金累计使用金额(包括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614,698,043.37)
其中:置换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134,798,151.81)
其中:累计实际使用募集资金 (479,899,891.56)
减: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 (483,000,000.00)
减: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128,000,000.00)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手续费净额 71,929,420.65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止募集资金余额 778,780,977.28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本公司依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及中国证监会相关文件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本公司对募集资金
实行专户存储,按规定要求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止,尚
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 资 金专户开户行 账号 账户类型 余额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 有 限公司上海 31050161393600004871 募集资金 142,688,416.10
张江分行 专户
中信银行上海静安支行 8110201013501263105 募集资金 624,934,909.13
专户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江支行 03004346482 募集资金 3,084,096.63
专户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 股 份有限公司 97160078801700002398 募集资金 6,039,178.65
张江科技支行 专户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 司上海川北 121908875110804 募集资金 1,434,678.08
支行 专户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启东支行 474175940663 募集资金 599,698.69
专户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启东支行 530075418172 募集资金 0.00
专户
合计 - - 778,780,977.28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和履行情况
2020 年 11 月 30 日,本公司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
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张江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启东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川北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浦东分行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江科技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21 年 3 月,本公司及其子公司江苏艾力斯生物医药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启东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以下合称“《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上述监管协议均正常履行。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
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的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报告期,本公司不存在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本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6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一届监
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计人民币 128,000,000.00 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
核查意见,该事项已于 2021 年 5 月 18 日经本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详见公司 2021 年 4 月 28 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
媒体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
010)。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已完成上述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
本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5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一届
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计人民币128,000,000.00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
具了核查意见,该事项已于 2022 年 5 月 18 日经本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详见公司 2022 年 4 月 27 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4)。截
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尚未完成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五)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本公司现金资产收益,本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4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 14.00 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购买结构
性存款,取得到期收益 16,591,358.36 元。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结构性存款余额为
人民币 483,000,000.00 元。
2022 年 1 月 1 日-2022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受托方 类型 金额(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