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78 证券简称:艾力斯 公告编号:2022-007
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 年 3 月 28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通讯方式召开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47
普通股股东人数 47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260,926,863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260,926,863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 57.9837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57.9837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杜锦豪先生主持了会议,会议采取了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10 人,出席 10 人;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李硕女士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
议。
因疫情防控,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通过视频会议方式参加了本次
会议。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通过视频会议方式对本次股东大会进
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普通股 260,098,160 99.6824 828,703 0.3176 0 0.0000
2、 议案名称:《关于董事会增设副董事长职务、变更注册地址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普通股 260,098,160 99.6824 828,703 0.3176 0 0.0000
3、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普通股 260,098,160 99.6824 828,703 0.3176 0 0.0000
4、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普通股 260,098,160 99.6824 828,703 0.3176 0 0.0000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议案名称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 比例
(%) (%) 数 (%)
《关于选
1 举非独立 16,873,158 95.3186 828,703 4.6814 0 0.0000
董事的议
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议案 1、议案 3、议案 4 为普通决议议案,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本次股东大会议案 2 为特别决议议案,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本次股东大会议案 1 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律师:陈军、郭珣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除因疫情防控原因本次会议现场会议改以通讯方式召开以外,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出席本次会议人员资格、本次会议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3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