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73 证券简称:信宇人 公告编号:2024-053
深圳市信宇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完成暨减持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5%以上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深圳市信宇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杭州南海成长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南海成长”)及其一致行动人宁波市鄞州同锦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鄞州同锦”)、郑州同创财金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郑州同创”)、苏州同创同运同享科技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苏州同创”)、宁波同普远景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同普远景”)分别持有公司
股份 2,036,467 股、1,250,000 股、581,871 股、872,807 股和 872,807 股,合计持
股 5,613,952 股,分别占公司总股本的 2.0832%、1.2787%、0.5952%、0.8929%和0.8929%,合计占公司总股本的 5.7429%。南海成长、鄞州同锦的股份为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并已于 2024 年 8 月 19 日起上市流通,郑州同创、苏
州同创、同普远景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目前尚未上市流通。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4 日披露了《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4-
044),因自身运营管理需求,南海成长和鄞州同锦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不超过 726,330 股,合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0.7430%,减持期间为自《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股份数量将做相应调整。
公司近日收到股东南海成长、鄞州同锦、郑州同创、苏州同创、同普远景发来的《关于减持计划完成暨减持结果的告知函》。在本次减持计划期间,南海成长和鄞州同锦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726,330 股,减持股份数量
占公司总股本的 0.7430%,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现将有关减持结果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持股数量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股)
杭州南海成长投资合伙企业 5%以下股东 2,036,467 2.0832% IPO 前取得:
(有限合伙) 2,036,467 股
宁波市鄞州同锦创业投资合 5%以下股东 1,250,000 1.2787% IPO 前取得:
伙企业(有限合伙) 1,250,000 股
郑州同创财金股权投资基金 5%以下股东 581,871 0.5952% IPO 前取得: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81,871 股
宁波同普远景创业投资合伙 5%以下股东 872,807 0.8929% IPO 前取得:
企业(有限合伙) 872,807 股
苏州同创同运同享科技创业 5%以下股东 872,807 0.8929% IPO 前取得:
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872,807 股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持股数量 持股比
股东名称 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股) 例
第 杭州南海成长投资合伙企业 2,036,467 2.0832%
一 (有限合伙)
组 宁波市鄞州同锦创业投资合 1,250,000 1.2787%
伙企业(有限合伙)
受同一主体深圳同创伟业
郑州同创财金股权投资基金 581,871 0.5952%
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控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制
宁波同普远景创业投资合伙 872,807 0.8929%
企业(有限合伙)
苏州同创同运同享科技创业 872,807 0.8929%
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合计 5,613,952 5.7429% —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大股东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减持价格
股东名称 减持数量 减持比 减持期间 减持 区间 减持总金额 减持完 当前持股数量 当前持股
(股) 例 方式 (元/ (元) 成情况 (股) 比例
股)
杭州南海成长投资合伙企 450,070 0.4604% 2024/9/18~ 大 宗 12.65- 5,693,385.50 已完成 1,586,397 1.6228%
业(有限合伙) 2024/9/18 交易 12.65
宁波市鄞州同锦创业投资 276,260 0.2826% 2024/9/18~ 大 宗 12.65- 3,494,689.00 已完成 973,740 0.9961%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024/9/18 交易 12.65
(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特此公告。
深圳市信宇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9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