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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宇人: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3-09-27

信宇人: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88573          证券简称:信宇人      公告编号:2023-005
        深圳市信宇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信宇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9月25日(星期一)上午10:00在深圳市龙岗区回龙埔回龙路鸿峰工业区2号信宇人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9月21日以电子邮件、短信及电话的方式送达全体董事。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杨志明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董事王家砚、苏俊杰、李仲飞、龚小寒、陈政峰以通讯方式出席);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通知、召开和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并以书面记名投票的方式对本次会议的议案进行了表决,审议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1,3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9.58%。

  表决结果:根据统票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7)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共计人民币 51,582,097.14 元。

  表决结果:根据统票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8)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3、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流动性好、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且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人民币结构性存款及国债逆回购品种等),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有效期及额度范围内进行该项投资的具体决策并签署相关文件,并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执行。

  表决结果:根据统票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4、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公司已完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于 2023 年 8 月 1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上市,公司的股本总数、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发生了变更。同意将公司的股
份总数由 7,331.5791 万股变更为 9,775.4388 万股,注册资本由 7,331.5791 万元增
加至 9,775.4388 万元;同意将公司类型由“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变更为“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根据前述情况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和其他有关规定,公司对应修订、完善《公司章程(草案)》中的有关条款并将其变更并生效为《公司章程》。同意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后续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授权的有效期自股东大会批准授权之日起至本次变更事项完成工商变更登记之日止。上述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的内容为准。

  表决结果:根据统票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修订相关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0)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相关治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2023 年8 月修订)》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深圳市信宇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深圳市信宇人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深圳市信宇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深圳市信宇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深圳市信宇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深圳市信宇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

  其中,《深圳市信宇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深圳市信宇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深圳市信宇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深圳市信宇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根据统票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修订相关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0)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修订后的治理制度全文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6、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的议案》

  同意公司对部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期至 2024 年 12 月。
  表决结果:根据统票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1)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7、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对公司独立董事制度作出优化,调整了审计委员会的成员,调整后的人员任期与第三届董事会任期相同,其他委员会成员保持不变。

  表决结果:根据统票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


  《关于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2)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8、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 2023 年 10 月 13 日(星期五)下午 14 点 30 分在深圳市龙岗区回
龙埔回龙路鸿峰工业区 2 号信宇人四楼会议室,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023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根据统票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13)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三、报备文件

  1、《深圳市信宇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深圳市信宇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信宇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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