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69 证券简称:铁科轨道 公告编号:2020-012
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铁科轨道”或“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0年10月26日在公司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0年10月21日通过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到会5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魏平均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80,423,170.30 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13,364,779.91 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上述事项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 6 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未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表决票:5 票,赞成票:5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本次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6 亿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内容和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且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内容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
表决票:5 票,赞成票:5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实缴出资以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公司本次以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铁科天津实缴出资 11,500 万元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年产 1,800 万件高铁设备及配件项目”的实施,是基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相关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实际需求,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符合募集资金使用安排,内容和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表决票:5 票,赞成票:5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 110,000,000 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生产经营,此金额占超募资金总额(378,415,711.65 元)比例为 29.07%。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
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内容和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票:5 票,赞成票:5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五)审议并通过《关于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 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 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所载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 2020 年第三季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等事项;在 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内幕信息制度规定的行为。
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 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票:5 票,赞成票:5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六)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00 元(含税)。截至 2020
年 9 月 30 日,公司总股本 210,666,700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21,066,670.00 元(含税)。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金额。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能够保障股东的合理
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票:5 票,赞成票:5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七)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暨选举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需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根据股东推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共 3 位,分别为:王雁女士、王东坡先生、英爽先生。
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 2 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将自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票:5票,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 年 10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