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 号)的规定,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或者“本公司”)编制了截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以下简称“截止
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21]1125 号文核准,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通过贵所系统采用直接定价方式,向社会公开发行了人民
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675.00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为 9.39 元,共计募集资金
总额为人民币 25,118.25 万元,扣除券商承销佣金及保荐费 3,339.00 万元(含 189.00
万元增值税)后,余额 21,779.25 万元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1年 5 月 10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
单位:万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金额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海盐支行 721899991013000025734 3,938.73
浙江海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原支行 201000275907609 1,000.00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 3304040160000706470 3,000.00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盐支行 33050163712700001282 4,000.00
绍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浙 1186831852000036 4,840.52
江)支行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 8110801013202209747 5,000.00
合 计 21,779.25
另扣减招股说明书印刷费、审计费、律师费、评估费和网上发行手续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相关的费用 2,127.73 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19,840.52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于
2021 年 5 月 10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1]4152 号)。
截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前次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初始存放金额 存储余额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海盐 721899991013000025734 39,387,265.99 -
支行
浙江海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 201000275907609 10,000,000.00 -
公司武原支行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 3304040160000706470 30,000,000.00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盐 33050163712700001282 40,000,000.00 -
支行
绍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三角一 1186831852000036 48,405,234.01 49,788,313.99
体化示范区(浙江)支行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 8110801013202209747 50,000,000.00 714,155.88
合 计 - 217,792,500.00 50,502,469.87
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海盐支行 721899991013000025734 账户、浙江海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原支行 201000275907609 账户、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3304040160000706470 账户、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盐支行 33050163712700001282账户已注销。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19,840.52 元。按照募集资金用途,计划用于“水处理系统集成中心及 PTFE 膜生产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截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实际已投入资金 12,438.15 元。《前次募集资金使用
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1。
三、前次募集资金变更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无变更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情况。
(二)前次募集资金项目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存在差异的情况说明
前次募集资金项目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总额无差异。
四、前次募集资金先期投入项目转让及置换情况说明
2021 年 6 月 2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1,935.61 万元,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的自筹资金 290.97
万元。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1 年 6 月 2 日出具了《关于浙江
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中汇会鉴[2021]5026 号)。
截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置换完毕。
五、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说明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2。
(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募投项目不存在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与承诺累计收益的差异情况说明
截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水处理系统集成中心及 PTFE 膜生产项目”根据进
度尚未建设完毕,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暂未核算全年效益实现情况。“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旨在通过提升公司研发实力,进而增强公司综合竞争力,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未进行效益测算。
六、前次发行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的相关资产运行情况说明
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的情况。
七、闲置募集资金情况说明
(一)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1 年 11 月 10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7,0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1
日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9)。
截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共计人民币
2,500 万元。
(二)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1 年 6 月 2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安全、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募投项目资金使用进度安排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仅限于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议存单、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总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8,000 万元,授权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且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或者独立财务顾问发表
明确同意意见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3 日披露的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5)。
截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公司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
品情况。
八、前次募集资金结余及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12,438.15
万元,募集资金专户累计存款利息收入 148.06 万元,累计支付银行手续费 0.19 万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共计人民币 2,500 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5,050.25 万元。
九、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已公开披露的信息对照情况
截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定期报告和其他
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有关内容不存在差异。
十、结论
董事会认为,本公司按前次 A 股招股说明书披露的 A 股募集资金运用方案使
用了前次募集资金。本公司对前次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本公司全体董事会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附件: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5 月 28 日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
编制单位: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19,840.52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2,438.15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