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65 证券简称:力源科技 公告编号:2022-039
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
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情况及整改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上市以来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 市规则》及《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并在证 券监管部门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督和指导下,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 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积极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公司 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鉴于公司拟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为保障投资者知情权,维护投资 者利益,现就公司最近五年是否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 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二、最近五年收到的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其他监管关注文件
2022 年 3 月 10 日,公司收到上交所科创板公司管理部《关于浙江海盐力源环保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相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上证科创公函[2022]0032 号),就公司公 告的与浙江吉利新能源商用车集团有限公司签署《合作意向书》并拟开展氢燃料电池 发动机系统业务的事项,对公司及董监高提出切实保障主营业务平稳有序开展、稳步 提升核心竞争力、持续提高公司质量和充分保障全体股东权益等相关要求。
公司在收到相关内容后高度重视,立即将文件转达至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及相关业务人员,同时组织会议落实文件的相关要求,强调并明确公司及董监高应当继续勤勉尽责,聚焦主业,切实保障主营业务平稳有序开展,稳步提升核心竞争力,持续推进募投项目,确保新业务不会对公司当前主营业务产生不利影响,充分保障全体股东权益。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其他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情况
特此公告。
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5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