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65 证券简称:力源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7
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首次授予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日:2022 年 3 月 18 日
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数量:581.5 万股
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力源科技”)
于 2022 年 3 月 21 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
券变更登记证明》。根据《证券变更登记证明》,本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18 日完成
了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2022 年 3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其中确定
以 2022 年 3 月 11 日作为首次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51 名激励对象共计授
予 581.5 万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8.47 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或“本次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及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实际授予情况如下:
(一)授予日:2022 年 3 月 11 日
(二)授予人数:51 人
(三)授予价格:8.47 元/股
(四)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
(五)授予对象及数量:公司本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5,815,000 股,占授予前公司股本总额 106,950,000 股的 5.4372%。具体分配情况如下:
序 获授的限制 获授限制性股票 获授限制性股票
号 姓名 职务 性股票数量 占授予总量的比 占授予前总股本
(股) 例 比例
1 沈万中 董事长、总经理 1,000,000 14.6735% 0.9350%
2 沈学恩 副总经理、财务总 1,000,000 14.6735% 0.9350%
监、董事会秘书
3 林虹辰 董事 500,000 7.3368% 0.4675%
4 裴志国 副总经理 50,000 0.7337% 0.0468%
5 金史羿 董事 40,000 0.5869% 0.0374%
6 曹洋 董事、副总经理、 10,000 0.1467% 0.0094%
核心技术人员
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共 45 人) 3,215,000 47.1753% 3.0061%
合计 5,815,000 85.3264% 5.4372%
注: 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如有)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公司全部有效期内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20%。
2、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
3、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六)公司本次实际授予情况与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拟授予情况一致。
二、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有效期、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情况
(一)有效期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48 个月。
(二)限售期
激励对象获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适用不同的限售期,均自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日起计算。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分别为 12 个月、24个月和 36 个月。
(三)解除限售安排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期间 解除限售比例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自首次授予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 40%
次授予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自首次授予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 30%
次授予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自首次授予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 30%
次授予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因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或递延至下期解除限售,公司将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并注销激励对象相应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在满足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后,公司将统一办理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事宜。
三、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根据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中汇会验
[2022]0723 号),截至 2022 年 3 月 14 日止,公司已收到沈万中等 51 名激励对象
以货币缴纳的股票认购款合计人民币 49,253,050.00 元,全部以货币出资。上述限制性股票认缴款已缴存于公司在浙江海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原支行开立的账号为 201000101036438 的人民币账户内。
四、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情况
本次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手续已于 2022 年 3 月 18 日办理完成,
实际登记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581.5 万股,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21 日收到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五、授予前后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影响
本次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106,950,000 股增加至 112,765,000 股,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六、股本变动情况
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股
变动前 本次变动 变动后
股本总数 106,950,000 +5,815,000 112,765,000
七、本次授予后新增股份对最近一期财务报告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在限售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解除限售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以可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经测算,2022 年至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成本摊销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年份 2022 年 2023 年 2024 年 2025 年
各年摊销限制性股票 2,375.36 1,592.28 626.47 104.41
费用(万元)
本计划的股权激励成本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股权激励成本的摊销对本计划有效期内公司各年度净利润有所影响,但是不会影响公司现金流和直接减少公司净资产。同时,若考虑到股权激励对公司发展的激励作用,预计激励计划带来的公司业绩提升将高于其带来的费用增加。
本预测算是在一定的参数取值和定价模型的基础上计算的,实际股权激励成本将根据董事会确定授予日后各参数取值的变化而变化。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具体的会计处理方法及其对公司财务数据的影响。
特此公告。
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3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