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65 证券简称:力源科技 公告编号:2021-025
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具体内容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募集及存放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1 年 4 月 6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浙江海
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125 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675.00万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9.39 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251,182,500.00 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发行登记费以及其他交易费用共计人民币 52,777,265.99 元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98,405,234.01 元。上述资
金已于 2021 年 5 月 10 日全部到位,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
并出具中汇会验[2021]4152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专户储存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变更等方面做出了具体
明确的规定。根据《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用账
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
并于 2021 年 5 月 10 日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
券”)、募集资金专户所在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前
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
大差异。
(三)募集资金结存情况
2021 年 1-6 月,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70,716,672.48 元,收到的利息收入
扣除手续费净额为 205,387.76 元;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余额为
133,963,215.28 元,其中包含尚未支付完毕的发行费用 6,069,265.99 元。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存储专户的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初始存放金额 2021 年 6 月 30 日
余额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304040160000706 30,000,000.00 17,173,529.53
嘉兴分行 470
浙江海盐农村商业银行 201000275907609 10,000,000.00 388.89
股份有限公司武原支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3305016371270000 20,612,734.01 17,694,097.14
公司海盐支行(注) 1282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7218999910130000 39,387,265.99 513,982.66
嘉兴海盐支行 25734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8110801013202209 50,000,000.00 50,017,500.00
嘉兴分行 747
绍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186831852000036 48,405,234.01 48,563,717.06
嘉兴嘉善支行
合计 198,405,234.01 133,963,215.28
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盐支行募集资金账户 2021 年 5 月 10 日到账金
额为 40,000,000.00 元,其中 19,387,265.99 元为发行费用,募集资金净额为
20,612,734.01 元。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已支付发行费用 13,318,000.00 元,
账户内剩余发行费用 6,069,265.99 元,将在期后陆续支付。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了《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于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该制度规定,公司募集资金将存放于董事会批准设立的专项账户集中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到账后一个月内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等。
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规范使用募集资金,确保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
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
严格遵照履行。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1 年 6 月 2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
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人民币 2,226.58 万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使用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专项鉴证,并出具了《关于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中汇会鉴[2021]5026 号)。具体置换内容如下:
1.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
际投资金额为 1,935.61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投项目名称 本次募集资金承诺投入额 自筹资金实际投入
水处理系统集成中心及 PTFE 5,000.00 1,935.61
膜生产项目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4,840.52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10,000.00 -
合计 19,840.52 1,935.61
2、自筹资金已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本公司募集资金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 5,277.73 万元(不含税),其中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为人民币 290.97 万元(不含税),公司置换金额为 290.97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名称 以自筹资金已支付金额 拟置换金额
承销及保荐费用 50.00 50.00
审计评估验资费 116.04 116.04
律师费用 94.34 94.34
发行手续费及其他费用 30.59 30.59
合计 290.97 290.97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以募集资金人民币 2,226.58 万元置换已预先投入
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尚未从募集资金中划出。
(三)闲置募集资金情况说明
2021 年 6 月 2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8,000 万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等),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的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详情
请见公司 2021 年 6 月 3 日披露在上交所网站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5)。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出具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未使用完毕的余额为 12,789.39 万元,占
募集资金总额的比例为 64.46%,本公司募集资金未使用完毕的主要原因系募投项目尚在建设中,公司将按照项目的进度,合理使用募集资金。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1 年上半年,公司募投项目不存在变更、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相关上市公司临时公告格式指引的规定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违规的情况。
特此公告。
浙江海盐力源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