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59 证券简称:海目星 公告编号:2023-023
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投入其他
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6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投入其他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激光及自动化装备扩建项目(江苏)”及“激光及自动化装备扩建项目(江门)”予以结项,并将“激光及自动化装备扩建项目(江苏)”的节余募集资金投入“激光及自动化装备扩建项目(江门)”,用于未支付的尾款。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中信证券”)对本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概述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海目星激光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630 号),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采用询价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5,000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14.56 元,共计募集资金 72,800.00 万元,坐扣
承销和保荐费用 5,660.38 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67,139.62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中
信证券于 2020 年 9 月 1 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
的新增外部费用 2,230.83 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64,908.79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2020〕3-73 号)。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 1 月修订)》(上证发〔2022〕1 号)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上证发〔2020〕101 号)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14 号)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深圳市海目星激光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
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1 日分别与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蛇口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上步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
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于 2020 年 11 月 26 日由本公
司、海目星激光智能装备(江苏)有限公司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
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于 2021 年 3 月 22 日由本公司、海目星激光智能装备
(江苏)有限公司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
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于 2021 年 3 月 29 日由本公
司、海目星(江门)激光智能装备有限公司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相关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调整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3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实施内容并增加实施主体和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调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激光及自动化装备扩建项目”部分实施内容、增加实施主体和地点。具体调整内容如下:
1、调减激光及自动化装备扩建项目投资总额,由 60,900 万元调减至46,460.00 万元;
2、增加激光及自动化装备扩建项目(江苏)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新增实施主体海目星(江门)激光智能装备有限公司,新增实施地点:江门市蓬江区棠下镇金桐八路 18 号。
经调整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序 项目投资总额 拟使用实际募集
号 项目名称 (万元) 资金净额投资金 实施主体
额(万元)
1 激光及自动化装备扩建项 31,460.00 30,808.79 江苏海目星
目(江苏)
2 激光及自动化装备扩建项 15,000.00 15,000.00 江门海目星
目(江门)
3 激光及自动化装备研发中 19,100.00 19,100.00 江苏海目星
心建设项目
合计 65,560.00 64,908.79 /
注:激光及自动化装备扩建项目(江苏)以下简称“江苏扩建项目”、激光及自动化装备扩建项目(江门)以下简称“江门扩建项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3 年 3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序号 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64,908.79
项目 序号 金额
项目投入 B1 45,668.00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B2 1,617.47
项目投入 C1 5,415.12
本期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C2 54.89
项目投入 D1=B1+C1 51,083.12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D2=B2+C2 1,672.36
应节余募集资金 E=A-D1+D2 15,498.03
实际节余募集资金 F 15,498.03
差异 G=E-F -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3 年 3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初始存放金 截止日余 备
额 额 注
交通银行深圳天安支行 443066144013002219923 5,000.00 2,227.57 活期
平安银行深圳分行营业部 15811168686888 5,000.00 117.39 活期
上海浦发银行深圳罗湖支 79040078801300001088 15,339.62 4,982.57 活期
行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 03004227588 5,000.00 1,091.52 活期
圳滨海支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 755919473110505 14,100.00 1,609.06 活期
圳分行营业部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 44250100000809217888 10,469.17 2,417.65 活期
司深圳上步支行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 632284863 5,000.00 408.54 活期
司深圳蛇口支行
中信银行深圳前海分行营 8110301011900541085 5,000.00 41.55 活期
业部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 8110901013701274857 - 397.10 活期
门分行
江苏银行金坛支行 83300188000134129 - 993.97 活期
江苏银行金坛支行 83300188000138719 - 1,211.11 活期
合计 / 64,908.79 15,498.03 /
三、本次结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一)结项项目及节余资金
目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江苏扩建项目”、“江门扩建项目”已建设完毕并达到可使用状态,公司拟定将上述项目结项。其中,“江苏扩建项目”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