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59 证券简称:海目星 公告编号:2023-025
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将截至2023年3月31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海目星激光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630 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询价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5,000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14.56 元,共计募集资金 72,800.00 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 5,660.38 万元后的
募集资金为 67,139.62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1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2,230.83 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64,908.79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2020〕3-73 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序号 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64,908.79
项目投入 B1 45,668.00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B2 1,617.47
项目投入 C1 5,415.12
本期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C2 54.89
项目投入 D1=B1+C1 51,083.12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D2=B2+C2 1,672.36
应结余募集资金 E=A-D1+D2 15,498.03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F 15,498.03
差异 G=E-F 0.00
(三)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存放情况
截至 2023 年 3 月 31 日,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初始存放 截止日余额 备注
金额
交通银行深圳天安支行 443066144013002219923 5,000.00 2,227.57 活期
平安银行深圳分行营业部 15811168686888 5,000.00 117.39 活期
上海浦发银行深圳罗湖支行 79040078801300001088 15,339.62 4,982.57 活期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滨03004227588 5,000.00 1,091.52 活期
海支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755919473110505 14,100.00 1,609.06 活期
行营业部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44250100000809217888 10,469.17 2,417.65 活期
圳上步支行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632284863 5,000.00 408.54 活期
圳蛇口支行
中信银行深圳前海分行营业部 8110301011900541085 5,000.00 41.55 活期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分8110901013701274857 397.10 活期
行
江苏银行金坛支行 83300188000134129 993.97 活期
江苏银行金坛支行 83300188000138719 1,211.11 活期
合 计 64,908.79 15,498.03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请详见附表 1。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不存在变更情况。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四)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28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
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公司财务费用,降低公司运营成本,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0,0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自公司董事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2021 年 9 月 24 日,公司已将上述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2.0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本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28 日召开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 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保本型金融理财产品。
本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7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
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截至 2022 年 9 月 26 日,公司已将
上述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1.5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本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7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
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5 亿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保本型金融理财产品。
截至 2023 年 3 月 31 日,本公司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的经济效益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请详见附表 2。
(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激光及自动化装备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为公司高端装备应用开发项目,该项目主要是为了进一步增强公司的研发实力,提高公司的产品市场竞争力,提升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与核心竞争力,不直接产生效益,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累计实现收益与承诺累计收益的差异情况
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内容和原因说明请参见本报告附件 1 相关说明。
四、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产运行情况
前次募集资金中不存在用资产认购股份的情况。
五、其他事项
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3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实施内容并增加实施主体和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调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激光及自动化装备扩建项目”部分实施内容、增加实施主体和地点。具体调整内容如下:
1.调减激光及自动化装备扩建项目投资总额,由 60,900 万元调减至 46,460.00
万元;
2.增加激光及自动化装备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新增实施主体海目星(江门)激光智能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门海目星),新增实施地点:江门市蓬江区棠下镇金桐八路 18 号。
六、期后事项
(一)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投入其他募投项目
根据 2023 年 4 月 26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
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投入其他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激光及自动化装备扩建项目(江苏)”及“激光及自动化装备扩建项目(江门)”予以结项,并将“激光及自动化装备扩建项目(江苏)”的节余募集资金共 3,538.81 万元(含利息收入)投入“激光及自动化装备扩建项目(江门)”,用于未支付的工程尾款。前述节余募集资金转入募投项目“激光及自动化装备扩建项目(江门)”后,该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金额将由 15,000.00 万元增加至18,920.58万元,该项目投资总金额将由15,000.00万元增加至19,000.00万元,项目投资金额超出募集资金计划使用金额的部分将由企业自筹资金解决。
(二)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结构并延期
根据 2023 年 4 月 26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
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结构并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及投资总额的前提下,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激光及自动化装备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并将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延长至 2024 年 6 月。经调整后的投资结构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 原计划募集资金 现拟募集资 增减情况
投入金额 金投入金额
1 设备购置及安装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