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59 证券简称:海目星 公告编号:2022-036
深圳市海目星激光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
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第一个归属期可归属人数:305 人
第一个归属期可归属数量:173.10 万股
可归属的授予价格:14.56 元/股
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本次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在相关手续办理完后、上市流通前,公司将发布
相关提示性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一、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情况概要
(一)本激励计划简述
1、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授予数量: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700.00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20,000.00 万股的3.50%,其中首次授予585.90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2.93%,约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 83.70%,预留 114.10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0.57%,约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 16.30%。
3、授予价格: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含预留授予)为每股 14.56元,即满足授予条件和归属条件后,激励对象可以每股 14.56 元的价格购买公司向激励对象增发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4、激励人数: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共计 319 人,约占公司员工总
人数(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员工总人数为 2,353 人)的 13.56%。包括:
(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核心技术人员;
(3)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5、归属期限及归属安排
(1)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如下表:
归属权益数量
归属安排 归属期限 占首次授予权
益总量的比例
第一个归属期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授 30%
予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第二个归属期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授 30%
予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第三个归属期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授 40%
予之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2)预留部分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权益数量
归属安排 归属期限 占预留授予权
益总量的比例
第一个归属期 自预留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预留授 50%
予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第二个归属期 自预留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预留授 50%
予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3)激励对象归属权益的任职期限要求
激励对象归属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前,应满足 12 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4)满足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考核年度为 2021-2023 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根据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完成情况确定公司层面归属系数比例,首次授予部分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和归属系数安排如下表所示:
目标值 触发值
归属期
公司层面归属系数 100% 公司层面归属系数 80%
第一个归属期 2021 年营业收入不低于 18 亿元 2021 年营业收入不低于 17 亿元
第二个归属期 2021 及 2022 年累计营业收入不 2021 及 2022 年累计营业收入不低
低于 41.4 亿元 于 39.1 亿元
第三个归属期 2021、2022 及 2023 年累计营业 2021、2022 及 2023 年累计营业收
收入不低于 71.82 亿元 入不低于 67.83 亿元
注:上述“营业收入”以经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
(5)满足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将对激励对象每个考核年度的综合考评进行打分,依照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优秀(A)、合格(B)、不合格(C)三个档次,届时根据下表确定激励对象个人层面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
考核评级 优秀(A) 合格(B) 不合格(C)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100% 80% 0%
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数量×公司层面归属系数×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
(二)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1 年 6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以及《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
行核实并出具相关核查意见。
2、2021 年 6 月 25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9),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杨文杰先生作为征集人就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1 年 6 月 25 日至 2021 年 7 月 4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激励对象的姓名、职务在公司网站进行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
何人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异议。2021 年 7 月 6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情况及审核意见的说明》(公告编号:2021-032)。
4、2021 年 7 月 12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
了《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5、2021 年 7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
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告编号:2021-036)。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2 年 4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
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确定 2022 年 4 月 13 日为预留授予日,以 14.56 元/股的价格向符合条件的 152 名
激励对象授予 114.10 万股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7、2022 年 7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
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 2021 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
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本激励计划于 2021 年 7 月 16 日向 319 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 585.90 万股
限制性股票,2022 年 4 月 13 日向 152 名激励对象预留授予 114.10 万股限制性股
票。
二、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说明
(一)满足归属条件情况说明
2022 年 7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公司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海目星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和《海目星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认为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现就归属条件成就情况说明如下:
归属条件 符合归属条件情况
(一)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
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归属
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条件。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
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