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59 证券简称:海目星 公告编号:2021-016
深圳市海目星激光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和《上市公司日常信息披露工作备忘录第一号临时公告格式指引——第十六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规定,将深圳市海目星激光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630 号文核准,并经上海
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5,000万股,发行价每股人民币 14.56 元,共计募集资金 72,800.00 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 5,660.38 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67,139.62 万元,已由中信证券于
2020 年 9 月 1 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
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2,230.83 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64,908.79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2020〕3-73 号)。
(二)募集资金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2020 年度,公司募投项目投入 5,385.48 万元,利息收入净额 254.09 万元,
2020 年末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 39,777.40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 64,908.79
项目投入 -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
项目投入 5,385.48
本期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254.09
项目投入 5,385.48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254.09
应结余募集资金 59,777.40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39,777.40
差异(注) 20,000.00
注:差异为使用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深圳市海目星激光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
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中信证券于 2020 年 9 月 1 日分别与上
海浦东发展银行罗湖支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滨海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营业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蛇口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上步支行、交通银行深圳天安支行、平安银行深圳分行
营业部、中信银行深圳前海分行营业部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
议》,于 2020 年 11 月 20 日由公司、海目星激光智能装备(江苏)有限公司、
中信证券及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坛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有 9 个募集资金专户、1 个定期存款账户
(理财),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注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罗湖支行 79040078801300001088 104,222,944.36 活期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 03004227588 130,371.29 活期
滨海支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 1,458,412.65 活期
分行营业部 755919473110505 理财
50,000,000.00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632284863 20,312,983.97 活期
蛇口支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4250100000809217888 35,031,444.72 活期
深圳上步支行
145,333.38 活期
交通银行深圳天安支行 443066144013002219923
50,000,000.00 理财
127,902.05 活期
平安银行深圳分行营业部 15811168686888 15,000,000.00 理财
15,000,000.00 理财
中信银行深圳前海分行营业 8110301011900541085 10,198,583.93 活期
部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 51001111721 20,000,000.00 定期存款
滨海支行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坛 6,146,043.04 活期
支行 83300188000134129 理财
70,000,000.00
合计 - 397,774,019.39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核查意见附件 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自有资金的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0 年 9 月 28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0 年 9 月 28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0,0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保本型金融理财产品,截至 2020 年末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为22,000.00 万元。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0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变更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0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其他说明
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3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实施内容并增加实施主体和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调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激光及自动化装备扩建项目”部分实施内容、增加实施主体和地点。具体调整内容如下:
1、调减激光及自动化装备扩建项目投资总额,由 60,900.00 万元调减至
46,460.00 万元;
2、增加激光及自动化装备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新增实施主体“海目星(江门)激光智能装备有限公司”,新增实施地点“江门市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