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57 证券简称:兰剑智能 公告编号:2024-014
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 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
成立日期:1981 年【工商登记:2011 年 12 月 22 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赛特广场五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 NO 0014469
截至 2023 年末,致同从业人员近六千人,其中合伙人 225 名,注册会计师
1,364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 400 人。
致同 2022 年度业务收入 26.49 亿元(264,910.14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
入 19.65 亿元(196,512.44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5.74 亿元(57,418.56 万元)。
2022 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240 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供应业、房地产
业,收费总额 3.02 亿元(30,151.98 万元);2022 年年报挂牌公司客户 151 家,
审计收费 3,570.70 万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6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9 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2022 年末职业风险基金 1,089 万元。
致同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致同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10
次、自律监管措施 3 次和纪律处分 1 次。30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
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10 次、自律监管措施 3 次和纪律
处分 1 次。
(二) 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赵艳美,1995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7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 份,签署新三版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5 份。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主管部门等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王传明,注册会计师, 2015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2021 年开始在致同执业,2022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4 份,签署新三版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2份。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主管部门等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范震杰,1998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8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10 份。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控制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行
政监管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致同及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质量控制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4.审计收费
2023 年度,公司审计费用为 50 万元(含税),内控审计费用为 20 万元(含
税)。2024 年审计费用较 2023 年无变化,2024 年度审计费用为 50 万元(含税),
内控审计费用为 20 万元(含税)。
公司选聘 2024 年会计师事务所采用邀标的选聘方式,通过对会计师事务所胜任能力的全面考评,拟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 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审议意见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过程中,对选聘程序、招投标文件以及会计师事务所的资格证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认真审核和评价,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根据公司招标结果,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程序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建议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 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4 年 4 月 1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 监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 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工作,聘期一年,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 年 4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