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客服

688556 科创 高测股份


首页 公告 688556:关于自愿披露签订日常重大经营合同的公告

688556:关于自愿披露签订日常重大经营合同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1-05-26

688556:关于自愿披露签订日常重大经营合同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88556        证券简称:高测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3

          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自愿披露签订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合同类型:产品销售合同

       合同金额:12,420.00 万元

       合同生效条件: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签字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公章
        后生效。

       合同履行期限:2021 年 5 月至 2021 年 9 月期间由公司分批次将货物运
        送至买方指定地点;货物完成安装、调试并通过验收后质保 1 年。

       对上市公司当期业绩影响:本合同为产品销售合同,若本合同顺利履行,
        预计将会对公司 2021 年度及 2022 年度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特别风险提示

        合同双方均具有履约能力,但在合同履行期间,如遇行业政策调整、市
        场环境变化等不可预测因素或不可抗力的影响,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
        如期或全面履行。

    一、审议程序情况

  本合同为公司日常经营性合同,公司已履行了签署本合同的内部审批程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本合同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经营相关重大销售合同的自愿披露标准为合同金额达到 10,000 万元(含本数),本次合同金额为 12,420.00 万元,达到重大合同自愿披露标准。

    二、合同标的及对方当事人情况

  (一)合同标的情况

  合同标的为光伏切割设备。

  (二)合同对方当事人情况

  1、通合新能源(金堂)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金堂县淮口镇金乐路东段 888 号

  法定代表人:谢毅

  经营范围: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电池制造;机械电气设备制造;电子专用材料制造;机械设备研发;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气机械设备销售;电子专用材料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子产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注册资本:10,000 万元人民币

    股权结构:通威太阳能有限公司持股65%,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持股35%。
  (三)关联关系说明

  通合新能源(金堂)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与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公司与合同对方当事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的交易往来情况

  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与通合新能源(金堂)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未发生业务往来。

    三、合同主要条款

  1、合同双方

  买方:通合新能源(金堂)有限公司

  卖方: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合同金额

  合同金额为 12,420.00 万元。

  3、结算方式

  按照顺序支付预付款、发货款、验收款、质保金的结算模式支付货款。

  4、履行地点和方式

  卖方负责将货物送达买方指定地点。

  5、履行期限

  2021 年 5 月至 2021 年 9 月期间由公司分批次将货物运送至买方指定地点;
货物完成安装、调试并通过验收后质保 1 年。

  6、违约责任与赔偿

  合同双方就未及时交付产品、交付产品不符合质量标准、逾期付款等情形分别约定了各自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7、争议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发生争议的,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依法向原告
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8、合同生效条件

  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签字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公章后生效。

    四、合同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本合同为公司产品销售合同,2021 年 5 月至 2021 年 9 月由公司分批次将货
物运送至买方指定地点;货物完成安装、调试并通过验收后质保 1 年。若合同顺利履行,预计将会对公司 2021 年度及 2022 年度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本合同的履行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本次合同的履行而与合同对方形成依赖。

    五、合同履行的风险分析

  合同双方均具有履约能力,但在合同履行期间,如遇行业政策调整、市场环境变化等不可预测因素或不可抗力的影响,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如期或全面履行。
特此公告。

                                  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26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