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53 证券简称:汇宇制药 公告编号:2023-130
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汇宇制药”)于2023年12
月1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
案》,本次授信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为满足公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拟以土地及房地产抵押、信用
方式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7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产品
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等(具体业务种类、额
度和期限,以实际签订的相关合同为准)。公司向银行申请的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
实际审批的金额为准,授信期限为1年,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可以在
不同银行间进行调整。具体融资金额在综合授信额度内根据公司实际资金需求情况
来确定。具体如下:
序号 授信银行名称 拟授信额度 授信方式 授信主体 授信期限
1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0000 土地及房地产
内江分行 抵押
2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10000 信用方式
公司内江分行
3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 30000 信用方式
有限公司内江分行
4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0000 信用方式
成都分行及下属机构
5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0000 信用方式 公司及子公司 以授信协议的
成都分行及下属机构 具体约定为准
6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000 信用方式
及下属机构
7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0000 信用方式
成都分行及下属机构
8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0000 信用方式
成都分行及下属机构
9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0000 信用方式
成都分行及下属机构
10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0000 信用方式
成都分行
合计 170000 万元
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并以银行与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及品种将视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
为了提高工作效率,董事会同意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在上述额度内向上述金融机构办理有关授信及融资业务,并代表公司签署相关协议,授权有效期为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特此公告。
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