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53 证券简称:汇宇制药 公告编号:2022-019
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 法承担法律责任。
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年4月6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满足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13,5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次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公司在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委员会2021年5月26日审核同意,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8月3日《关于同意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596号)同意注册,汇宇制药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63,600,000股,发行价格38.87元/股,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247,213.20万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人民币11,145.72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36,067.48 万 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10月19日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编号为天健验〔2021〕11-44号的《验资报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了专户存储制度,到账后已全部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相关监管协议。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236,067.48 万元,其中超募资金金额为 45,335.98 万元,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如下:
投资总额 拟募集资金投
序号 项目名称
(万元) 入(万元)
汇宇欧盟标准注射剂产业化基地
1 (二期)项目 67,941.00 67,941.00
2 汇宇创新药物研究院建设项目 42,790.50 42,790.50
3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80,000.00 80,000.00
合计 190,731.50 190,731.50
三、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 提下,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维护上市 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结 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求及财务情况,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经营活动。
公司超募资金总额为45,335.98万元,本次拟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的金额为13,500万元,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9.78%。公司最近12 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 的30%,未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 用的有关规定。
四、 相关说明及承诺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 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求,不会影响公 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公司承诺: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仅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经营活动,不会影响募投项目 建设的资金需求;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 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
五、 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说明
(一)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2年4月6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13,5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已就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提供网络投票表决方式,经股东大会审议后方可实施。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运转与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该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制度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因此,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正常使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投
项目的正常运转和日常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用途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制度。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使用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且 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发表同意意见,履行了必 要的程序,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汇宇制药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相关审议 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 管办法(试行)》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业务规则的有关规定。 汇宇制药使用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公司主营业务发 展,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六、 备查文件
(一)《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
特此公告。
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