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51 证券简称:科威尔 公告编号:2024-020
科威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748 号文核准,本公司于 2020
年 8 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000 万股,每股发行价为 37.94 元,
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75,880.00 万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 6,924.81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68,955.19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9月到账。上述资金到账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容诚验字〔2020〕230Z0170 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2023 年度,本公司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情况为:(1)公司直
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10,911.57 万元;(2)2023 年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及理财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404.53 万元;(3)募投项目“高精度小功率测试电源及燃料电池、功率半导体测试装备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已结项,将节余募集资金 2,500.00 万元用于在建募投项目“测试中心建设项目”,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659.03 万元;(4)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8112301012200652176)中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公司于 2023 年注销上述专项账户,该专户中结余利息3,480.71 元收入全部转存至公司自有账户。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扣除已使用募集资金后,募集资金余额为
32,733.81 万元,其中以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的余额人民币23,500.00 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合计为 9,233.81 万元。
(二)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2505 号文核准,本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117,077 股,每股发行价为 60.41
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8,830.26 万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 487.74
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18,342.53 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 2023 年 11 月到
账。上述资金到账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容诚验字〔2023〕230Z0254 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2023 年度,本公司使用 2023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情况为:(1)
公司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702.30 万元;(2)2023 年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及理财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12.21 万元;(3)支付发行费用 501.00 万元(含增值税)。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扣除已使用募集资金后,募集资金余额为
17,639.18 万元,其中:(1)以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的余额人民币 12,000.00 万元;(2)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合计为 5,639.18 万元(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 16.00 万元(含增值税)尚未完成置换)。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一)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020 年 9 月,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已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分别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公司、保荐机构及开户银行的相关责任和义务进行了详细约定,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已签署的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
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23 年 7 月,公司披露了《科威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及
保荐代表人的公告》,公司因聘请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担任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由国泰君安负责保荐及持续督导工作。公司与原保荐机构国元证券以及相关募集资金存储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国元证券尚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将由国泰君安承接。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与保荐机构国泰君安、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分别重新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已签署的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2020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
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 万元
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余额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高新区科技支行 499100100100023479 212.50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创新大道支行 551906814510886 2,720.61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科技支行 1302049829202004649 1,928.94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科技支行 1302049829202001819 4,371.77
理财 23,500.00
合计 —— 32,733.81
本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8112301012200652176)中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该账户已于 2023 年 7月 25 日注销。
(二)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023 年 11 月,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已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保荐机构国泰君安、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分别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公司、保荐机构及开户银行的相关责任和义务进行了详细约定,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已签署的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2023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 万元
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余额
8112301011700969590 2,817.76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徽州大道支行
理财 12,000.00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创新大道支行 551906814510001 2,821.42
合计 —— 17,639.18
三、2023 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1:2023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首次公开发行)和 2023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向特定对象发行)。
(二) 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的情况。
(三)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闲置募集进行现金管理情况如下:
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公司于2023年8月25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确保募集资金安全以及公司日常
经营业务正常开展的前提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5,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议存单、通知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26日刊 登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科威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4)。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的金额为23,50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 万元
受托方 产品性质 金额 起息日 到期日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科技支行 大额存单 1,000.00 2022/5/20 2024/10/28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科技支行 大额存单 1,500.00 2022/5/23 2025/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