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50 证券简称:瑞联新材 公告编号:2024-062
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度股份回购计划回购股份比例达到总股本
1%暨回购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2024/2/27,由董事长刘晓春先生提议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
预计回购金额 5,000 万元~10,000 万元
√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回购用途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累计已回购股数 1,362,611 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
例 1.01%
累计已回购金额 4,805.81 万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 33.23 元/股~37.74 元/股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4 年 2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 2024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2024 年
3 月 13 日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 51 元/股,回购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
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2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并注销暨减少
注册资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7)及 2024 年 3 月 14 日披露的《关于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27)。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回购股份占上市公司 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 1%的,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内予以披露。现将 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24 年 5 月 14 日,公司 2024 年度股份回购计划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
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 1,362,611 股,占公司总股本 134,801,744
股的比例为 1.01%,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37.74 元/股,最低价为 33.23 元/股,支
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8,058,079.13 元(不含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5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