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50 证券简称:瑞联新材 公告编号:2024-097
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2024/2/27,由董事长刘晓春先生提议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
预计回购金额 5,000 万元~10,000 万元
√减少注册资本
回购用途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累计已回购股数 1,778,059 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 1.02%
例
累计已回购金额 6,141.93 万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 18.94 元/股~37.74 元/股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4 年 2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 2024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2024 年
3 月 13 日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 51 元/股,回购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
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2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并注销暨减少
注册资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7)及 2024 年 3 月 14 日披露的《关于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27)。
2024 年 6 月 14 日,公司完成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根据本次回购方案规定,
公司本次实施权益分派后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 51 元/股调整为不超过 39 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8)。
2024 年 9 月 5 日,公司完成 2024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根据本次回购方案规
定,公司本次实施权益分派后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 39 元/股调整为不超过
38.88 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 2024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6)。
除前述调整外,回购方案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本次回购计划具体的回购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回购完毕或回购实施期限届满时公司的实际回购情况为准。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 3 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4 年 9 月,本次回购计划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 74,900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04%,购买的最高价为 19.21 元/股、最低价为 18.94 元/
股,支付的金额为人民币 1,426,101.00 元(不含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截至 2024年 9 月 30 日,本次回购计划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1,778,059 股,占公司总股本 174,731,320 股的比例为 1.02%,
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37.74 元/股,最低价为 18.94 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61,419,303.01 元(不含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0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