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50 证券简称:瑞联新材 公告编号:2023-023
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指引——发行类第 7 号》的规定,
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对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 前次募集资金的募集及存放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募集及存放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证监许可[2020]1582 号”,西安瑞联新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发行数量 1,755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 113.72 元,截至 2020 年 8 月 26 日,本公司共募集资金
199,578.6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15,175.01 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184,403.59
万元。该募集资金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信会师报字[2020]
第 ZA15366 号《验资报告》审验确认。
(二)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单位:人民币元)
如下: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类 初始存放金额 2022 年 12 月
别 (注 1) 31 日余额
西安瑞联新材料股 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 11301158000 募集资 注 2 245,658,775.17
份有限公司 司西安文丰西路支行 0114788 金专户
西安瑞联新材料股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 10248878064 募集资 169,630,000.00 33,422,511.75
份有限公司 司西安华陆大厦支行 8 金专户
西安瑞联新材料股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 61050192090 募集资
份有限公司 限公司西安高新技术 000003289 金专户 303,770,000.00 128,700,027.32
产业开发区支行
西安瑞联新材料股 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 87010202900 募集资 31,150,000.00 18,288,579.11
份有限公司 司西安分行营业部 0600557 金专户
西安瑞联新材料股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 81117010119 募集资 286,970,000.00 41,994.27
份有限公司 司西安电子城支行 00571379 金专户
陕西蒲城海泰新材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 81117010137 募集资
料产业有限责任公 司西安电子城支行 00574524 金专户 -- 4,655,484.00
司
渭南瑞联制药有限 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 11301158000 募集资 -- 1,712,260.50
责任公司 司西安文丰西路支行 0115203 金专户
陕西蒲城海泰新材 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 87010202900 募集资
料产业有限责任公 司西安分行 0600580 金专户 -- 63,283.50
司
陕西蒲城海泰新材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 61050192090 募集资
料产业有限责任公 限公司西安高新技术 000003323 金专户 -- 87,773.65
司 产业开发区支行
陕西蒲城海泰新材 中信银行西安沣惠路 81117010138 募集资
料产业有限责任公 支行 00663064 金专户 -- 注 3
司 (已注
西安瑞联新材料股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 81117010127 募集资
份有限公司 司陕西自贸试验区西 00663079 金专户 注 2 注 3
安沣惠路支行 (已注
募集资
西安瑞联新材料股 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 11301158000 金专户 1,069,638,622.70 注 3
份有限公司 司西安文丰西路支行 0111821 (已注
销)
合 计 1,861,158,622.70 432,630,689.27
注 1:初始存放金额为截至 2020 年 8 月 26 日,公司已募集到资金人民币 186,115.86 万元(已
扣除承销费 13,462.74 万元)。再扣除审计、律师等其他相关费用人民币 1,712.27 万元,实际募集资
金为人民币 184,403.59 万元。
注 2:该账户为发行后新增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对应的银行账户。
注 3:鉴于公司存放在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文丰西路支行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
113011580000111821)中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超募资金”项目的募集资金已补充流动资金或已按
照募投项目转入相应的募集资金专户,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零,且后续无其他用途。为便于公司
账户管理,公司已于 2022 年 8 月 26 日完成该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
鉴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蒲城海泰新能源材料自动化生产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存放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陕西自贸试验区西安沣惠路支行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
8111701012700663079、账号:8111701013800663064)中用于“蒲城海泰新能源材料自动化生产项
目”的募集资金仅结余少量利息,上述两个募集资金专户后续无其他用途,为便于公司账户管理,
减少管理成本,公司决定将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全部进行注销。专户结息将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用
于项目尾款及质保金的支付。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办理完成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
手续。
二、 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
表”。
三、 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一)OLED 及其他功能材料生产项目
1、建设规模的调整
为更好地提升资产使用效率,以实现更大的效益,为股东创造更多的价值,公司拟将 OLED 及其他功能材料生产项目中的 313 东车间用于开展蒲城海泰新能源材料自动化生产项目。其中,OLED 及其他功能材料生产项目在 313 东车间已经投入的建设费用 658 万元,将由蒲城海泰新能源材料自动化生产项目募集资金到账后归还至 OLED 及其他功能材料生产项目的募集资金专户,并将仍用于
OLED 及其他功能材料生产项目。上述 313 东车间的建设调整,不会对 OLED 及
其他功能材料生产项目的投资总额、建设产能等内容产生影响。
公司已于 2021 年 11 月 12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
第四次会议,于 2021 年 12 月 1 日召开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就上述事项
进行审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OLED 及其他功能材料生产项目建设规模的议案》,同意公司将 OLED 及其他功能材料生产项目中的 313 车间东半部分用于开展新能源材料自动化生产项目。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建设规模及实施期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2)。
2、投资总额和实施期限的调整
为提高生产效率和自动化水平以应对公司客户不断提升的标准和要求,增强市场竞争力,公司对 OLED 及其他功能材料生产项目车间和产线的设计进行了相应升级调整,增加了自动化设备及系统的购置,致使设备购置费用增加;车间设计方案调整致工程量增加,加之施工过程中受疫情及整体经济政治环境影响,原材料、人工成本均有较大幅度增长,导致安装工程费用相应上升。基于上述原因,为顺利推进 OLED 及其他功能材料生产项目的建设,实现车间的尽早投产,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 6,331.67 万元增加该项目投资额(待该项目募集资金专户中的资金全额(含结余利息)使用后,再以自有资金投入),增加后项目投资总额增加至 36,331.95 万元。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仍为 28,697.00 万元。
OLED 及其他功能材料生产项目的建设内容主要包括 308、309、314、313西车间的工艺生产装置、辅助生产设施及配套公用工程。截至目前,该项目的辅
助工程和服务设施已建设完成,308、313 西、314 车间已投入使用。309 车间由于车间及产线设计专业化程度提高,导致项目设计和建设周期延长;由于疫情防控导致物资采购、物流运输和安装调试工作延缓,直接影响了该车间的工程施工进度,目前正在进行设备安装工作,预计 2023 年 3 月份交付。根据实际建设进度,公司经过审慎的研究论证,拟将 OLED 及其他功能材料生产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延长至 2023 年一季度。
公司已于 2022 年 8 月 1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
八次会议,于 2022 年 8 月 31 日召开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就上述事项进
行审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OLED 及其他功能材料生产项目投资总额及实施期限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 6,331.67 万元增加该项目投资额,增加后项目投资总额增加至 36,331.95 万元,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延长至 2023年一季度。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1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