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50 证券简称:瑞联新材 公告编号:2025-002
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被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
董事长刘晓春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1,698,01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69%。刘晓春
先生本次被冻结的公司股份为 1,449,000 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的 12.39%,占公
司总股本的 0.83%。
刘晓春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其所持有部分公司股份
被冻结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亦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公
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
注意投资风险。
近日,公司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系统查询获悉公
司持股 5%以上股东刘晓春先生所持有公司的 1,449,000 股股份被司法冻结,具
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股份被冻结情况
占其
是否为控股 冻结股份 所持 占公司
股东 总股本 是否为 冻结起 冻结到 冻结申 冻结
股东及其一 数量 股份 比例 限售股 始日 期日 请人
名称 致行动人 (股) 比例 原因
(%) (%)
青岛市
2024 年 2027 年 黄岛区 司法
刘晓春 否 1,449,000 12.39 0.83 否 12 月 27 12 月 26
日 日 人民法 冻结
院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冻结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晓春先生所持股份累计被冻结(不含质押)的情况如
下:
股东 累计被冻结(不 占其所持股 占公司总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含质押)数量 份比例 股本比例
名称 (股) (%)
(股) (%) (%)
刘晓春 11,698,016 6.69 1,449,000 12.39 0.83
三、本次股份被冻结的原因
2024 年 12 月 13 日,公司收到股东、董事长刘晓春先生致青岛开发区投资
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投集团”)并抄送公司的《关于解除股份转让
相关协议的通知》,其本人经审慎考虑,决定解除并不再履行与开投集团就转让
瑞联新材部分股份事宜签订的《股份转让协议》和《股份转让补充协议》。2024
年 12 月 20 日,公司收到开投集团发来的通知,通知称开投集团就前述股份转让
相关协议的解除事宜与刘晓春先生多次磋商无果,其向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提
起诉讼申请并已获受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28 日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控制权变更重大事项的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24-110)。
经与开投集团确认,刘晓春先生上述股份冻结的原因系开投集团向青岛市黄
岛区人民法院申请诉讼财产保全导致。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
请查询获取的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开投集团发送的受理案件通知书外,公
司尚未取得与本次司法冻结相关的法律文书或通知。
四、股东股份被冻结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刘晓春先生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其所持有部分公司股份被
冻结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亦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公司
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
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