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48 证券简称:广钢气体 公告编号:2024-006
广州广钢气体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粤芯集成电路电子超纯大宗气站项目、广钢气体(南通)冷
能综合利用空分项目、北京长鑫集电二期电子超纯大宗气站项目、芯恩(青
岛)二期电子超纯大宗气体供应项目(F3阶段)
投资金额:四个项目合计拟投资总额为155,362.43万元,前期已使用自有资
金投入金额为29,110.86万元,拟使用超募资金金额为110,000.00万元。 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投资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受到资源投入、当地配套政策支持等因素影响,存在建设未能按期完成或建设成本高于预期的风险。
2、本次投资在项目达产后的经营过程中,公司可能面临宏观经济、市场竞争等方面的经营风险,未来经营状况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可能存在无法实现预期投资收益、无法收回投资等风险。
广州广钢气体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广钢气体”)于 2024年 1 月 4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110,000 万元超募资金实施“粤芯集成电路电子超纯大宗气站项目”(以下简称“项目一”)、“广钢气体(南通)冷能综合利用空分项目”(以下简称“项目二”)、“北京长鑫集电二期电子超纯大宗气站项目”(以下简称“项目三”)、“芯恩(青岛)二期电子超纯大宗气体供应项目(F3 阶段)”(以下简称“项目四”)。其中项目一拟使用超募资金 8,000.00 万元,项目二拟使用超募资金 25,000.00 万元,
项目三拟使用超募资金 45,000.00 万元,项目四拟使用超募资金 32,000.00 万元。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州广钢气体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452 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2,984.963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 9.87 元,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255,615,848.1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187,801,211.38 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067,814,636.72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由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于 2023 年 8 月 10 日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出具了
《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3]518Z0120 号)。
公司已按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已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根据《广州广钢气体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
号
1 合肥长鑫二期电子大宗气站项目 44,074.28 20,000.00
2 合肥综保区电子级超高纯大宗气体 53,531.69 25,000.00
供应项目
3 氦气及氦基混合气智能化充装建设 62,161.70 40,000.00
项目(存储系统)
4 补充流动资金 30,000.00 30,000.00
合计 189,767.67 115,000.00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募资金约为 191,781.46 万元,已存入存管账户进行管理。
(二)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31 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
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40,000 万元(包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同时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管理中心负责组织实施,授权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对该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2 日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3)。
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27 日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
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26,687.98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明
确同意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2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5)。
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27 日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
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 40,000.00 万元(含 40,000.00 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并仅用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直接或间接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
等的交易。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在有效期内上述额度可以滚动循环使用,并且公司将随时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2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
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6)。
三、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建设新项目的计划
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效率,公司拟合计使用超募资金 110,000.00 万元投资建设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 项目名称 拟投资总额 已使用自有资 拟使用超募资 资金投入形式
号 金投入金额 金投入金额
粤芯集成电
1 路电子超纯 14,938.01 3,132.55 8,000.00 出资+借款
大宗气站项
目
广 钢 气 体
2 (南通)冷 32,915.63 3,437.73 25,000.00 出资+借款
能综合利用
空分项目
北京长鑫集
3 电二期电子 62,968.88 10,704.86 45,000.00 出资+借款
超纯大宗气
站项目
芯恩(青岛)
二期电子超
4 纯大宗气体 44,539.91 11,835.72 32,000.00 出资+借款
供 应 项 目
(F3 阶段)
合计 155,362.43 29,110.86 110,000.00 -
注:上述已使用自有资金投入金额数据统计截至 2023 年 12 月 8 日。
上述各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一:粤芯集成电路电子超纯大宗气站项目
本项目实施主体为广钢气体电子材料(广州)有限公司、广钢气体工程(杭州)有限公司、四川新途流体控制技术有限公司及四川省新途众达工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将为广州粤芯三期集成电路制造有限公司配套建设一套10000Nm3/h制氮机装置及大宗气站附属系统。预计项目总投资 14,938.01 万元,项目周期预计为供气合同生效后 21 个月。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粤芯集成电路电子超纯大宗气站项目
2、项目建设地址: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凤凰五路 28 号
3、项目建设周期:供气合同生效后 21 个月
4、项目建设内容及计划
本项目计划总投资 14,938.01 万元,已使用自有资金投入 3,132.55 万元,
拟使用超募资金 8,000.00 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为:拟建设一套 10000Nm3/h 制氮机装置及大宗气站附属系统。
5、项目投资构成如下:
项目内容 金额(万元) 投资占比
设备购置 12,511 83.8%
安装工程费 1,568 10.5%
其他费用 859 5.7%
合计 14,938 100.0%
注:计算结果差异为四舍五入所致
公司在进行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