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高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股票简称:高华科技 股票代码:688539
南京高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NanJing GOVA Technology Co.,Ltd.
(住所: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栖霞大道 66 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二〇二三年四月十七日
南京高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特别提示
南京高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华科技”、“发行人”、“公司”、
“本公司”)股票将于 2023 年 4 月 1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本公司提醒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本公司披露的风险因素,在新股上市初期切忌盲目跟风“炒新”,应当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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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一、重要声明与提示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 公 司 提 醒 广 大 投 资 者 认 真 阅 读 刊 载 于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
http://www.sse.com.cn)的本公司招股说明书“风险因素”章节的内容,注意风险,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查阅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全文。
如无特别说明,本上市公告书中的简称或名词的释义与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的相同。
2023 年 4 月 13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
度财务报告的议案》。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会计师”)对公司 2022年 12月 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2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和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进行了审计。天职会计师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天职业字[2023]26171 号)(完整审计报告请参见本上市公告书附件,上市后不再单独披露 2022年度财务报表)。
2023 年 4 月 13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3 年第一季
度财务报表(未经审计),并在本上市公告书中披露,公司上市后不再另行披露 2023年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敬请投资者注意。
二、风险提示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新股”)上市初期的投资风险,提醒广大投资者充分了解交易风险、理性参与新股交易,具体而言,上市初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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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
(一)涨跌幅限制放宽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2023 年修订),科创板股票交易实行价格涨跌幅限制,涨跌幅限制比例为 20%。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的股票上市后的前 5个交易日不设价格涨跌幅限制。科创板股票存在股价波动幅度较剧烈的风险。
(二)流通股数量较少
上市初期,因原始股股东的股份锁定期为36个月或12个月,保荐人相关子公司跟投股份锁定期为自公司上市之日起24个月,高华科技员工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锁定期为12个月,网下限售股锁定期为6个月。本公司发行后总股本为13,280.0000万股,其中本次新股上市初期的无限售流通股数量为2,822.7343万股,占本次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21.26%。公司上市初期流通股数量较少,存在流动性不足的风险。
(三)市盈率高于同行业平均水平
公司所属行业为“C39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截至 2023 年 4 月
3 日(T-3 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专用设备制造业(行业代码为“C39”)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 30.30 倍。本次发行价格为 38.22 元/股,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54.37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1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2)56.26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1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3)72.49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1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4)75.01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1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公司本次发行后摊薄的市盈率高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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态市盈率,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扣非后算术平均静态市盈率(截至 2023 年 4 月 3 日,
T-3 日),存在未来公司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
(四)股票上市首日即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
科创板股票上市首日即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有可能会产生一定的价格波动风险、市场风险、保证金追加风险和流动性风险。价格波动风险是指,融资融券会加剧标的股票的价格波动;市场风险是指,投资者在将股票作为担保品进行融资时,不仅需要承担原有的股票价格变化带来的风险,还得承担新投资股票价格变化带来的风险,并支付相应的利息;保证金追加风险是指,投资者在交易过程中需要全程监控担保比率水平,以保证其不低于融资融券要求的维持保证金比例;流动性风险是指,标的股票发生剧烈价格波动时,融资购券或卖券还款、融券卖出或买券还券可能会受阻,产生较大的流动性风险。
三、特别风险提示
以下所述“报告期”指2019年、2020年、2021年及2022年1-6月。
(一)市场竞争风险
公司主营业务为高可靠性传感器及传感器网络系统的研发、设计、生产及销售,主要产品为各类压力、加速度、温湿度、位移等传感器,以及通过软件算法将上述传感器集成为传感器网络系统。从产业链角度来看,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从事高可靠性传感器设计、MEMS 压力敏感芯片封测以及高可靠性传感器的器件封测。随着国内政策鼓励与扶持以及半导体行业的快速发展,公司的竞争对手不仅局限于快速涌现的各类传感器企业,还包括通用 IC 芯片封测的头部企业等潜在的竞争对手。
对于军用传感器,随着我国航天、航空、兵器等领域的高速发展,市场规模及下游需求将不断增长。发行人主要竞争对手为军工科研院所,其资金实力、人才储备、技术水平、经营规模、管理方式等方面均具有一定优势。虽然军工科研院所的研究方向涉猎广泛,会全方位覆盖各类技术领域,但如果未来军工科研院所向传感器领域加大研发投入,则公司面对的市场竞争风险将会有所提高。对于工业传感器,由于压力、温湿度、加速度等传感器的市场应用相对成熟,公司将面临来自国际品牌及国内领先厂商的充分竞争,主要竞争对手大多具有较强的品牌知名度和市场影响力。如公司不能在市场竞争中保持领先的行业地位,将可能导致市场占有率下滑和利润率水平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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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研发成果未达到预期及技术升级迭代的风险
高可靠性传感器及传感器网络系统属于技术含量较高的知识产权密集型领域,具有研发投入大、研发周期长的特征。公司需要持续对现有产品升级更新、对新产品进行开发,均需保持较高强度研发投入,以适应不断变化的市场需求。公司近年来持续加大研发投入,预计未来将继续保持较高比例研发投入。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 16.57%、13.16%、11.91%、12.91%。
传感器产业发展日新月异,下游客户需求变化快,技术的升级迭代可能导致原有市场和技术局面发生重大变化,随着传感器行业微型化、低功耗、集成化、无线化、网络化的发展趋势,企业需要及时布局包括传感器芯片技术、MEMS 技术、传感网络系统技术、无线化技术等先进技术,并推出适应客户需求的新技术、新产品,以跟上客户需求变化的节奏,进而保持公司产品及服务的竞争优势,巩固市场地位。在公司研发投入占比较高的情况下,如果出现公司研发的新产品或对现有产品升级效果不及预期、研发出的产品无法满足下游客户的需求或与竞争对手产品相比处于劣势、技术升级迭代速度和成果未达到预期水平、某项新技术的应用导致公司现有技术被替代,公司将面临研发投入难以收回的风险。此外,对于发行人主要涉及的传感器设计、MEMS 压力敏感芯片封测以及高可靠性传感器的器件封测环节若出现新的技术迭代,则会影响公司开拓新增市场,导致公司行业地位和市场竞争力下降,进而影响后续进一步研发投入,对公司业绩和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三)毛利率波动风险
报告期内,发行人业务规模扩张较快,导致毛利率存在一定波动。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综合毛利率分别为 57.71%、58.01%、60.77%、62.50%,公司凭借产品品质和技术优势,报告期内销售规模不断提升,主营业务毛利率保持在较高水平。报告期内,各类型传感器及传感器网络系统产品毛利率受军民品收入结构、原材料采购价格、生产阶段、国家政策、行业竞争情况等多种因素综合影响存在一定波动,未来若毛利率影响因素出现较大不利变化,公司的毛利率可能存在下滑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传感器网络系统产品毛利率分别为 63.85%、62.68%、38.82%、51.82%,由于军民品收入结构变化,导致毛利率存在一定波动。民品传感器网络系统受研发周期长度、开发难度等因素影响,毛利率较军品传感器网络系统相对较低。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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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未来军民品传感器网络系统的收入结构变化,民品传感器网络系统收入占比进一步提升,将会导致公司传感器网络系统毛利率出现下降的风险。
(四)客户集中度较高及第一大单体客户占比较高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大客户收入合计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72.95%、69.92%、74.71%、65.81%,下游客户集中度相对较高。由于发行人主要客户包括 A 集团、B集团、C 集团、D 集团、中车集团等央企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