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36 证券简称:思瑞浦 公告编号:2021-046
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拟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23.5848 万股
归属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方案及履行的程序
1、本次股权激励计划主要内容
(1)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授予数量:本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92.7125万股,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8,000.00 万股的 1.16%。其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74.17 万股,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8,000.00 万股的0.93%,占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总额的 80%;预留 18.5425 万股,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8,000.00 万股的 0.23%,预留部分占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总额的 20%。
(3)授予价格(调整后):128.788 元/股,即满足归属条件后,激励对象可以每股 128.788 元的价格购买公司向激励对象增发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4)激励人数:首次授予 192 人;预留授予 50 人。
(5)具体的归属安排如下:
首次授予部分和预留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的各批次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如下表: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归属权益数量占授
予权益总量的比例
自相应部分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
第一个归属期 易日至相应部分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 33%
后一个交易日止
自相应部分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
第二个归属期 易日至相应部分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 33%
后一个交易日止
自相应部分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
第三个归属期 易日至相应部分授予之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 34%
后一个交易日止
(6)任职期限和业绩考核要求
①激励对象满足各归属期任职期限要求
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须在公司任职满 12 个月以上。
②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考核年度为 2020-2022 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公司对每个考核年度的营业收入和净利润两个指标进行考核,每个指标都设定了目标值和触发值。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公司层面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对应考核 营业收入(亿元) 净利润(亿元)
归属期 年度
目标值 触发值 目标值 触发值
第一个归属期 2020 5.50 5.30 1.65 1.52
第二个归属期 2021 7.43 7.16 2.40 2.15
第三个归属期 2022 10.40 10.02 3.30 3.10
注:上述“营业收入”“净利润”以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其中“净利润”
指股份支付费用摊销前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本激励计划以上述两个指标完成情况确定公司层面归属比例。若任一指标达到目标值,则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为 100%;若两个指标均未达到目标值,但任一指标达到触发值,则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为 80%;若两个指标均未达到触发值,则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为 0。
根据上述归属原则,所有激励对象未能归属部分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或递延至下期归属,并作废失效。
(五)满足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公司在考核年度内对激励对象个人进行绩效考核,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 A、B、C、D四个档次,届时根据以下考核评级表中对应的个人层面归属比例确定激励对象的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
考核结果 A B C D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100% 80% 0%
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股票数量×公司层面的归属比例×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以后年度。
2、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0 年 11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0 年 11 月 24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
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 OA 系统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
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0 年 12 月 5 日,公司于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0-011)。
(3)2020 年 12 月 11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2020 年 12 月12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0-012)。
(4)2020 年 12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与第二届监
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首次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截止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21 年 9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
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监事会同意将限制性股票授予(含预留授予)价格由 129 元/股调整为 128.788元/股;认为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财务顾问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6)2021 年 12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二届
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及《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二)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情况如下:
授予日期 授予价格 授予数量 授予人数 授予后限制性
(调整后) 股票剩余数量
2020.12.15 128.788 元/股 74.17 万股 192 人 18.5425 万股
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情况如下:
授予日期 授予价格 授予数量 授予人数 授予后限制性
(调整后) 股票剩余数量
2021.9.24 128.788 元/股 18.5425 万股 50 人 0 万股
二、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说明
(一)董事会就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情况
2021 年 12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根据
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0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归属
数量为 23.5848 万股,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 180 名激
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公司独
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关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说
明
1、根据归属时间安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已进入第一个归属期
根据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第一个
归属期为“自相应部分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相应部分授予之日
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为 2020 年 12 月
15 日,因此激励对象首次授予的第一个归属期为 2021 年 12 月 15 日至 2022 年
12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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