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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海诚科: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公告日期:2023-11-21

华海诚科: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88535        证券简称:华海诚科      公告编号:2023-021
          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交易连
 续三个交易日内(2023年11月16日、2023年11月17日、2023年11月20日)日收 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3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科创板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上海 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异常交易实时监控细则》等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 常波动的情况。

      经公司自查并书面询证公司实际控制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实
 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公司注意到公司的颗粒状环氧塑封料(GMC)产品用于HBM封装等话题
 近期引发了舆论关注和讨论,现就相关情况说明如下。我司目前主要从事半导 体器件、集成电路等电子封装材料的研发、生产和应用,颗粒状环氧塑封料是 我司用于集成电路先进封装的材料的一种,下游客户为封测厂家,目前颗粒状 环氧塑封料尚处于验证阶段,没有形成批量销售,相关产品尚未给公司带来业 务收入。

      公司股价短期波动幅度较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交易于2023年11月16日、2023年11月17日、2023年11月20日连 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30%,根据《科创板上市规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异常交易实 时监控细则》等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日常经营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日常经营活动一切正常,未发生重大变化。市场环境、行业政策未发生重大调整,内部经营秩序正常。公司注意到公司的颗粒状环氧塑封料(GMC)产品用于HBM封装等话题近期引发了舆论关注和讨论,现就相关情况说明如下:我司目前主要从事半导体器件、集成电路等电子封装材料的研发、生产和应用,颗粒状环氧塑封料是我司用于集成电路先进封装的材料的一种,下游客户为封测厂家,目前颗粒状环氧塑封料尚处于验证阶段,没有形成批量销售,相关产品尚未给公司带来业务收入。经咨询相关客户,颗粒状环氧塑封料尚未用于HBM封装,且环氧模塑料(特别是先进封装用材料)的验证到批量使用是较为长期的过程。

  2023年10月30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根据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相关数据,公司2023年前三季度公司共实现营业收入20,424.56万元,同比减少2.65%;2023年前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357.95万元,同比减少6.66%。

  (二)重大事项情况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实际控制人韩江龙先生、成兴明先生、陶军先生函证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已公开披露信息外,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重大事宜;不存在其他涉及本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正在筹划并购重组、股份发行、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企业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未发现存在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
 媒体报道及市场传闻,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
 事件,也未涉及市场热点概念。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公司自查,公司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项。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公司本次股票交易 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董事会声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已按规定披露的事项外,公司没有任何根据《科创板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和意向,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科创板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相关风险提示

  1、公司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公平地向投资者披露有可能影响公司股票价格的重大信息,供投资者做出投资判断。受客观条件限制,公司无法掌握股市变动的原因和趋势,公司提醒投资者注意股价波动及今后股市中可能涉及的风险。

  2、公司股票交易价格连续三个交易日内(2023年11月16日、2023年11月17日、2023年11月20日)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30%,公司股价短期波动幅度较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3、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五、上网公告附件

  实际控制人的书面回函。

特此公告。

                            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1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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