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33 证券简称:上声电子 公告编号:2023-28
苏州上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 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要求,苏州上声电子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声电子”或“公司”)将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募集及存放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苏州上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823 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00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 7.72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0,880.00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5,028.88 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
为人民币 25,851.12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1 年 4 月 13 日全部
到账,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安永华明(2021)验字第 61368955_I01 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及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2022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73,508,403.92 元,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0.00 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113,428,531.86 元,占年度募集资金初始存放金额的比例为 41.84%,上述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的原因为募集资金项目尚未全部完工,该部分资金将继续用于实施承诺项目。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序号 金额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A 258,511,191.77
募集资金以前年度累计使用金额 B 79,903,133.72
募集资金本年度使用金额 C 73,508,403.92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D=B+C 153,411,537.64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E 0.00
流动资金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F 0.00
管理
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G 7,544,038.74
管理理财收益
募集资金账户利息收入扣除手续 H 784,838.99
费净额
其他 0.00
应结余募集资金 J=A-D-F+G+H 113,428,531.86
实际结余 113,428,531.86
差异 0.00
二、前次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及使用,公司已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公司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等进行了明确规定,并严格履行审批及审议程序。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公司
董事会批准开设了银行专项账户,仅用于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以便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项使用。
(二)前次募集资金监管协议情况
2021 年度,本公司与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相城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相城支行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相城支行(以下共同简称为“开户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另外,本公司与子公司苏州茹声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茹声电子”)、东吴证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同上述银行共同简称为“开户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履行正常。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初始存放金额与余
额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募 集 资 金 初始存放金额 余额
专 户 开 户 账号 [注 1] [注 2]
行
中 国 工 商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1102026529000809570 130,000,000.00 113,388,438.84
苏 州 相 城
支行
上 海 浦 东
发 展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89100078801300001659 80,000,000.00 0.00
公 司 苏 州
相城支行
招 商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512902715710108 61,064,150.94 37,006.05
公 司 苏 州
相城支行
中 国 光 大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37050180808869073 0.00 3,086.97
苏 州 相 城
支行
合计 271,064,150.94 113,428,531.86
[注 1]初始存放金额 27,106.42 万元与募集资金净额 25,851.12
万元差异 1,255.30 万元,原因系初始存放金额中尚未扣除与发行权 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其他发行费用
[注 2]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除上述账户余额外,公司尚有
0.00 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理财产品
三、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 1。
(二)前次募集资金变更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对外转让或
置换的情况。
四、前次募集资金投资先期投入项目转让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10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一
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376.84 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及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1,255.30 万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有资金,合计人民币 1,632.13 万元的募集资金置换。上述事项安永华明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1 年 5 月 10 日出具了《苏州上声电子股
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鉴证报告》(安永华明(2021)专字第 61368955_I02 号)。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
确的核查意见。公司已于 2021 年 8 月 5 日完成对上述资金的置换。
五、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最近 3 年实现效益的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前次募集资金项目均尚在建设,不存
在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资金投资项目最近三年实现效益的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六、前次发行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的相关资产运行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中用于认购
股份的情况。
七、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
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10 日召开了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
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5,000.00 万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
意见。详情请见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11 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2)。
2021 年 6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二届
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确认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暨增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补充确认了超额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
公司拟增加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0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后合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0,0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投资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投资期限内该资金额度可以滚动使用。其他事项维持原有标准不变。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详情请见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29 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补充确认使用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暨增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2)。
2022 年 4 月 27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
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16,000.00 万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其他事项维持原有标准不变。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详情请见公司于 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