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上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苏州上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严谨、负责的态度,对公司于2021年12月2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有助于公司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根据业务发展需求,按照相关制度的规定适时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公司本次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内容和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
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我们同意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资金额度不超过5,000.00 万美元或等值外币(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1 年年度董事会会议召开之日止。
(以下无正文, 下页起为签署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