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31 证券简称:日联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8
无锡日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无锡日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
议(以下简称“会议”)于 2024 年 4 日 26 日以现场会议结合线上会议的方式在
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4 月 17 日以直接送达及电话、邮件等通知等方
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各位监事已经知悉与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本次会议应参加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鹏涛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无锡日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并记名投票表决,会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编制《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和《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编制《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无锡日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同时,确认公司经营层认真履行有关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开展各项管理工作。监事会同意《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内容。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58,739.28 万元,同比增长 21.19%;归属于母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1,423.84 万元,同比增长 59.2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 6,132.91 万元,同比增长 3.62%。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且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客观真实。监事会同意该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18)。
(六)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
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兼顾了公司现阶段发展情况及未来发展资金需求与股东投资回报等综合因素,符合公司发展需求,充分考虑了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0)。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公司向银行申请不超过 50,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有利于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及时筹措经营所需资金,保障公司战略目标的顺利实施,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系满足公司实际经营
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1)。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监事会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经监事会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
核管理办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能保证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建立股东与公司员工之间的利益共享与约束机制。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核实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经监事会对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初步核查后,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 10 天。监事会将于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前 5 日披露对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其公示情况的说明。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媒体上的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暨选举公司第四届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12.1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杨雁清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2.2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沈兆春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经公司股东无锡日联实业有限公司提名,拟选举杨雁清先生、沈兆春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3)。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四届监事薪酬的议案》
在公司担任职务的监事,薪酬根据其在公司所担任的职务、公司经营情况、薪酬考核管理制度及考核结果确定。
表决情况:因涉及到全体监事薪酬,全体监事回避表决,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无锡日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 年 4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