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豪森智能:豪森智能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9

豪森智能:豪森智能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88529        证券简称:豪森智能        公告编号:2024-004
          大连豪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大连豪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在公司董事会会议室,以现场、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第二届
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于 2024 年 4月 16 日通过电子邮件、专人送达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董德熙先生召集和主持,应参会董事 9 名,实际参会董事 9 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情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大连豪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编制了《大连豪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及《大连豪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赞成 9 人,反对 0 人,弃权 0 人,赞成人数占全体董事人数的 10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上披露的《大连豪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大连豪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基于对 2023 年度董事会各项工作和公司整体运营情况的总结,以及对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赞成 9 人,反对 0 人,弃权 0 人,赞成人数占全体董事人数的 10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评估的议案》

  经董事会核查,公司独立董事张令荣、李日昱、刘金科的兼职、任职情况以及其签署的独立性自查情况报告,上述人员除在公司担任独立董事外,不存在在公司任职以及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任职的情形,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重大业务往来或其他可能妨碍其独立性的关系。因此,董事会认为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赞成 6 人,反对 0 人,弃权 0 人,赞成人数占持有表决权董事人数的 100%;
独立董事张令荣先生、李日昱女士、刘金科先生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上披露的《大连豪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评估的专项意见》。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
度》等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独立董事 2023 年度工作完成情况,公司独立董事编制了《2023 年度独立董述职报告》。

  赞成 9 人,反对 0 人,弃权 0 人,赞成人数占全体董事人数的 100%。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上披露的《大连豪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年度股东大会上向股东报告。

    (五)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总经理工作细则》等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基于公司管理层对 2023 年经营情况和 2024年经营计划的分析、讨论,公司总经理董德熙先生编制了《2023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赞成 9 人,反对 0 人,弃权 0 人,赞成人数占全体董事人数的 100%。

    (六)审议并通过《关于审计委员会 2023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审计委员会编制了《审计委员会2023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赞成 9 人,反对 0 人,弃权 0 人,赞成人数占全体董事人数的 100%。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上披露的《大连豪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 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七)审议并通过《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
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董事会对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 2023 年度的审计工作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并编制了《大连豪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赞成 9 人,反对 0 人,弃权 0 人,赞成人数占全体董事人数的 100%。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上披露的《大连豪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八)审议并通过《关于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和《大连豪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编制了《大连豪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赞成 9 人,反对 0 人,弃权 0 人,赞成人数占全体董事人数的 100%。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上披露的《大连豪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九)审议并通过《关于续聘 2024 年审计机构的议案》

  鉴于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地完成了审计工作,为保证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工作质量,公司拟继续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4 年度的审计机构。

  2024 年公司审计费用根据公司所处行业、业务和资产规模、审计机构所需
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上述因素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 2024 年公司审计费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赞成 9 人,反对 0 人,弃权 0 人,赞成人数占全体董事人数的 100%。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上披露的《大连豪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公司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及具体会计准则、应用指南、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公司编制了 2023 年度财务报表及相关附注。财务报表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根据经审计的 2023 年度财务报表及相关附注编制了《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赞成 9 人,反对 0 人,弃权 0 人,赞成人数占全体董事人数的 10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12 元(含税),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为 167,287,309 股,以此计算合计预计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18,736,178.61元,占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21.62%。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如在本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赞成 9 人,反对 0 人,弃权 0 人,赞成人数占全体董事人数的 100%。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上披露的《大连豪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公司相关制度,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编制了《公司 2024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涉及全体董事,全体董事回避表决,本议案需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公司相关制度,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编制了《公司 2024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赞成 5 人,反对 0 人,弃权 0 人,赞成人数占持有表决权董事人数的 100%;
关联董事董德熙、赵方灏、张继周、董博回避表决。

    (十四)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规则》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公
司编制了《关于公司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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