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29 证券简称:豪森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7
大连豪森设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大连豪森设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就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大连豪森设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391 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200 万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0.20 元/股,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646,400,000.00 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以及各项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 56,340,117.90 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90,059,882.10 元(含增值税进项税额 3,396,253.96 元)。上述募集资金于 2020
年 11 月 3 日全部到位,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0
年 11 月 3 日出具信会师报字[2020]第 ZA15830 号《验资报告》。
(二) 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结余情况
年半年度使用募集资金 9,539.41 万元。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 92.14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专户到账金额(1) 60,274.50
减:投入募集资金项目(a) 45,025.55
支付中介机构等相关发行费用(b) 1,268.51
支付募集资金账户手续费(c) 0.14
期末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金额(2)=a+b+c 46,294.20
期末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金额(3)=(1)-(2) 13,980.30
期末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金额(4) 0.00
期末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5) 15,000.00
期末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和理财收益金额(6) 1,111.84
期末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资金余额(7)=(3)-(4)-(5)+(6) 92.14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与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及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周水子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沙河口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以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的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公司于2022年11月7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及募集资金专户的
议案》,同意公司新增全资子公司大连豪森瑞德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豪森瑞德”)为“新能源汽车用智能装备生产线建设项目”和“新能源汽车研发中心项目”的实施主体,并与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保荐机构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其中公司与本次新增的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作为共同一方。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及其子公司豪森瑞德于
2023 年 1 月 13 日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周水子支行、海通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均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及《募集
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三、 本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半年度内,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
况对照表》。
(二) 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2 年 10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
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
保荐机构已就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公司已实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金额为人民币 1.5 亿元。
(四)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2 年 10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
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及理财产品等),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已就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余额为 0.00 万元。
(五)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 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 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情况。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大连豪森设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8 月 31 日
附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 年半年度
编制单位:大连豪森设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 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59,005.99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9,539.41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45,025.55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0
已变更项 募集资金 截至期末 截至期末累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 截至期末投入进 项目达到预 项目可行性
承诺投资项目 目,含部 承诺投资 调整后投 承诺投入 本年度投 计投入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