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29 证券简称:豪森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8
大连豪森设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大连豪森设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大连豪森设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新增第十二条,后续条款需要依次顺延。
1 - 第十二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
规定,设立共产党组织、开展党的活动。
公司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第二十九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 第三十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 人员、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东,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 6 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
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 6 个月内又 权性质的证券在买入后 6 个月内卖出,
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公 或者在卖出后 6 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
2 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但是,证 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将收
券公司因包销购入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 回其所得收益。但是,证券公司因包销
5%以上股份的,卖出该股票不受 6 个月 购入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 5%以上股份
时间限制。 的,以及有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前款规定执行的,股 的除外。
东有权要求董事会在 30 日内执行。公司 前款所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董事会未在上述期限内执行的,股东有 自然人股东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
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 权性质的证券,包括其配偶、父母、子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女持有的及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股票或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第一款的规定执行 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
的,负有责任的董事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执行
的,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在30日内执行。
公司董事会未在上述期限内执行的,股
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
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第一款的规定执行
的,负有责任的董事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第四十九条 独立董事有权向董事会提 第五十条 独立董事有权向董事会提议
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对独立董事要求 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对独立董事要求召
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提议,董事会应当 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提议,董事会应当根
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 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在
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提出同意或不同意 收到提议后10日内提出同意或不同意召
3 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书面反馈意见。 开临时股东大会的书面反馈意见。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将在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将在
作出董事会决议后的 5 日内发出召开股 作出董事会决议后的 5 日内发出召开股
东大会的通知;董事会不同意召开临时 东大会的通知;董事会不同意召开临时
股东大会的,应当说明理由并向独立董 股东大会的,将说明理由并公告。
事通报。
第五十二条 监事会或股东决定自行召 第五十三条 监事会或股东决定自行召
集股东大会的,须书面通知董事会,同 集股东大会的,须书面通知董事会,同
时向公司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 时向公司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
证券交易所备案。 证券交易所备案。
股东决定自行召集股东大会的,从请求 股东决定自行召集股东大会的,在股东
4 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时到股东大会决议作 大会决议公告前,召集股东持股比例须
出前,召集股东持股比例须持续不得低 持续不得低于 10%。
于 10%。 召集股东应在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及股东
召集股东应在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及股东 大会决议公告时,向公司所在地中国证
大会决议公告时,向公司所在地中国证 监会派出机构和证券交易所提交有关证
监会派出机构和证券交易所提交有关证 明材料。
明材料。
第五十八条 股东大会通知和补充通知 第五十九条 股东大会通知和补充通知
中应当充分、完整披露所有提案的具体 中应当充分、完整披露所有提案的具体
内容,以及为使股东对拟讨论的事项作 内容,以及为使股东对拟讨论的事项作
出合理判断所需的全部资料或解释。有 出合理判断所需的全部资料或解释。有
5 关提案需要独立董事发表意见的,独立 关提案需要独立董事发表意见的,独立
董事的意见最迟应当在发出股东大会通 董事的意见最迟应当在发出股东大会通
知时披露。股东大会的通知应包括以下 知时披露。股东大会的通知应包括以下
内容: 内容:
(一)会议的时间、地点和会议期限; (一)会议的时间、地点和会议期限;
…… ……
(六)其他内容。 (六)网络或其他方式的表决时间及表
…… 决程序;
(七)其他内容。
……
第六十九条 股东大会召开时,本公司 第七十条 股东大会召开时,本公司全
6 全体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总经理 体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应当出席会
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列席会议。 议,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列
席会议。
第八十一条 下列事项由股东大会以特
别决议通过:
(一)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二)公司的分立、分拆、合并、解散
和清算;
第八十条 下列事项由股东大会以特别 ……
决议通过: 上述第(八)项、第(九)项规定的股
7 (一)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东大会决议事项,除须经出席会议的全
(二)公司的分立、合并、解散和清算; 体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 外,还须经出席会议的除下列股东以外
的其他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2/3 以上
通过:
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
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
股份的股东。
第八十二条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
第八十一条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
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应当单独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 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应当及时公开披露。
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应当单独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且
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应当及时公开披露。 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且 权的股份总数。
8 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违反《证
权的股份总数。 券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定 的,该超过规定比例部分的股份在买入
条件的股东可以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后的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且
征集股东投票权应当向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