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29 证券简称:豪森股份 公告编号:2021-006
大连豪森设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大连豪森设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豪森股份”或“公司”)
于 2021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九
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
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参照 2020 年度审计费用及市
场价格等因素,与审计机构协商 2021 年度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
议等事项。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明确同意的独立董事意
见。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 1927 年在上海创建,1986 年复办,2010 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 BDO 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
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 H 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 2020 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 232 名、注册会计师 2323 名、从业人员总
数 9114 名,立信的注册会计师和从业人员均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立信 2020年度业务收入(未经审计)38.14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30.40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12.46 亿元。
2020 年度立信为 576 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
客户 37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 2020 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 1.29 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
赔偿限额为 12.5 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收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 4 次、监督管理措施 26
次、自律监管措施无和纪律处分 3 次,涉及从业人员 62 名。
(二)项目成员信息
1、项目成员基本信息
注册会计 开始从事上 开始在本所 开始为本公
项目 姓名 师执业时 市公司审计 执业时间 司提供审计
间 时间 服务时间
项目合伙人 徐萍 2001 年 2003 年 2003 年 2020 年
签字注册会计师 钱致富 2014 年 2007 年 2007 年 2019 年
质量控制复核人 谭红梅 2003 年 2004 年 2004 年 2020 年
2、项目成员近三年从业情况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徐萍
时间 上市公司名称 职务
2020 年度 大连豪森设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018-2019 年度 安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签字注册会计师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 钱致富
时间 上市公司名称 职务
2020 年度 大连豪森设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签字注册会计师
2020 年度 安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签字注册会计师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谭红梅
时间 上市公司名称 职务
2019-2020 年 上海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019-2020 年 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019-2020 年 北京万东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3、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上述人员过去三年没有不良记录。
(三)审计收费
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 75 万元(含税)。根据公司所处行业、
业务和资产规模、审计机构所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投入工作量及收费标准等因素综合考虑,2021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进行适当调整。
二、拟续聘审计机构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1 年第一次会议于 2021 年4月 26 日召开,
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亦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为公司提供的审计服务规范、专业、客观、公正,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 2020 年度审计工作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从会计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与所有股东的利益,并结合其 2020 年度的工作情况和工作效果,同意公司继续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
综上,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将上述事项相关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我们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和独立性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 2020 年度审计工作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从会计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与所有股东的利益。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公司董事会制定的《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同意公司董事会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1 年 4 月 27 日,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
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
(四)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1 年 4 月 27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参照 2020 年度审计费用及市场价格等因素,与审计机构协商 2021 年度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五)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一)《大连豪森设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二)《大连豪森设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大连豪森设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