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26 证券简称:科前生物 公告编号:2020-001
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项目金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30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项目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募集资金实际情况,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金额分配。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909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0,500 万股,发行价格 11.69 元/股,新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
为 122,745 万元, 扣除发行费用 8,571.72 万元后, 募集资金净
额为 114,173.28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到位,并由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出具致同验字[2020]第 420ZC00338 号《验资报告》。公司已按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
二、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本次拟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票 10,500 万股,本次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项目。本次募集资金拟用于以下投资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1 动物生物制品产业化建设项目 90,338.39 87,428.83
2 动物生物制品车间技改项目 28,713.72 28,713.72
3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3,945.25 13,945.25
4 营销与技术服务网络建设项目 12,807.29 12,807.29
5 信息化建设项目 4,160.77 4,160.77
6 科研创新项目 19,953.46 17,646.66
7 补充流动资金 10,000.00 10,000.00
合计 179,918.88 174,702.52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情况
由于公司本次在中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净额 114,173.28 万元低于招股说明书中项目预计募集资金使用规模 174,702.52 万元,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营销与技术服务网络建设项目和信息化建设
项目不列入本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调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金额分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1 动物生物制品产业化建设 90,338.39 57,812.90
项目
2 动物生物制品车间技改项 28,713.72 28,713.72
目
3 科研创新项目 19,953.46 17,646.66
4 补充流动资金 10,000.00 10,000.00
合计 149,005.57 114,173.28
四、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项目金额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项目金额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调整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战略要求,符合公司的长远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项目金额是鉴于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实际情况,为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实施,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董事会决定调整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项目投入金额,调整事项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二)监事会意见
本次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项目金额的调整,其客观原因在于募集资金净额低于募投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的投资额,为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而做出的调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用途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需要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调整募投项目和项目金额。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项目金额事项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该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且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项目金额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项目金额的事项无异议。
六、上网公告文件
1、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
2、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项目金额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0 月 9 日